疑难解答:简繁字体咋处理?


疑难解答:简繁字体咋处理?


张先生 :总有人问我

哪些繁体字可以在简体书中保留? 什么时候保留繁体字合适? 会不会出现繁简混用的问题?

编辑大多参考《现代汉语词典》,《现代汉语词典》多用简体,而《辞海》就比较多保留繁体,这个时候怎么处理?

想听听您的意见 。

侯文富先生 :承蒙垂问 ,试答如次 :

一 、 《国家语言文字法》对繁体字的保留与使用有明文规定 。

第十七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 ,有下列情形的 ,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 、异体字 :

( 一 ) 文物古迹 ;

( 二 ) 姓氏中的异体字 ;

( 三 ) 书法 、篆刻等艺术作品 ;

( 四 ) 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

( 五 ) 出版 、教学 、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

( 六 )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二 、1986 年 6 月 24 日 ,国务院就国家语委 “ 关于废止 ‘ 二简 ’ 字的请示报告 ” 发文 , “ 今后 ,对汉字的简化应持谨慎态度 ,使汉字的形体在一个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 “ 当前社会上滥用繁体字 ,乱造简化字 ,随便写错别字 ,这种用字混乱现象 ,应引起高度重视 。”

为此 ,国家语委倡导 :《通用规范汉字表》( 下简称《字表》) 以外的字不再类推简化 。

这只是一个 “ 倡导 ” ,并非 “ 规定 ” 。而上述国务院的文件也是在《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布 ( 2013 年 ) 前针对 “ 二简字 ” 说的 。

《现代汉语词典》并未响应这一倡导 。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 第 3 版 ) 积极响应这一倡导 ,将《字表》外原类推简化的 170 多个字头恢复为繁体字字形 。如 “ 䝼” “ 㞞” “ 覥 ” “ 贉 ” “ 軱 ” “ 頞 ” “ 鋋” “ “ 騲 ” 等 。( 这些字在《现汉》中均类推简化了 )

这就是为什么一些辞书中有繁体的字头 。

大陆出版物上均用简化字 ( 含《字表》外的字 ) ,一旦出现上述繁体字 ,质检不宜视作失范为语言文字差错 。但编辑处理稿件应以简化字为准 。

三 、姓氏中有 “ 简繁二字 ” 分别为两个不同姓氏 。如 “ 云 、雲 ” “ 征 、徵 ” “ 后 、後 ” 等 15 组 ,遇此 ,绝不可舍繁就简 。

详阅前发《简繁字姓氏》《正异字姓氏》《多音字姓氏》帖文 。

四 、“ 闫 、阎 ” “ 肖 、萧 ” “ 付 、傅 ” “ 余 、馀 ” 等 ,不是简繁关系 ,但分别是两个不同姓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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