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鄉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是的重要組成部分,[1]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承擔著國家賦予的職責[2],實行黨政軍企合一體制,在自己所轄墾區內,依照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法律、法規,自行管理內部行政、司法事務,受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雙重領導,在國家實行計劃單列的特殊社會組織,是計劃單列的省(部)級單位,享有省級的權限。兵團分佈地域與蒙古、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3國接壤,國境線有2000多千米。兵團管轄面積7.06萬平方千米,佔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總面積的4.24%,約佔全國農墾總面積的五分之一。[1][3]屯墾戍邊是中國幾千年開發和保衛邊疆的歷史遺產。中央政府在新疆大規模屯墾戍邊始於2000多年前的西漢,以後歷代沿襲。

兵團實行黨政軍企高度統一的特殊。兵團各級都建有的組織,發揮著對兵團各項事業的領導作用。兵團設有行政機關和政法機關,自行管理內部行政、司法事務。兵團是一個“準軍事實體”,設有軍事機關和武裝機構,沿用兵團、師、團、連等軍隊建制和、、、等軍隊職務稱謂,涵養著一支以民兵為主的武裝力量。兵團也稱為“”,是集農業、工業、交通、建築、商業,承擔經濟建設任務的國有大型企業。兵團的黨、政、軍、企四套領導機構與四項職能合為一體。

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時,新疆經濟是以農牧業為主體的自然經濟,生產力水平低下,生產方式落後,發展處於停滯狀態,人民生活貧苦不堪。第六軍先後參加了保衛延安等重大戰役,解放,攻克。同年11月,由二兵團轉隸一兵團建制,由司令員、政治委員率領進軍新疆,進駐,剿匪反霸,建立政權,創建了哈密墾區。根據中共中央軍委和毛澤東主席的命令,國民黨新疆總司令部起義部隊於同年12月7日改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十二兵團。新疆三區革命民族軍於12月20日正式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五軍。一兵團從二、六軍中抽調大批優秀政工幹部到二十二兵團和五軍的軍、師、團中,建立起各級黨委會和政治工作機構及制度,加強了二十二兵團和五軍黨

1950年1月,為鞏固邊防、加快發展,減輕新疆當地政府和各族人民的經濟負擔,駐新疆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將主要力量投入到生產建設之中,當年實現糧食大部分自給、食油蔬菜全部自給。

1953年5月,十六師改番號為中國人民解放軍新疆軍區農業建設第五師。6月,步兵第五師整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新疆軍區農業建設第一師。6月5日,十七師更名為中國人民解放軍新疆軍區農業建設第六師;同年冬,六師師部遷至五家渠。

1954年10月,中央政府命令駐新疆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第六軍大部,第五軍大部,第二十二兵團全部,集體就地轉業,脫離國防部隊序列,組建“中國人民解放軍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接受新疆軍區和中共中央新疆分局雙重領導,其使命是勞武結合、屯墾戍邊。一師、二師、六師隸屬兵團建制,編屬兵團領導。兵團由此開始正規化國營農牧團場的建設,由原軍隊自給性生產轉為企業化生產,並正式納入國家計劃。當時,兵團總人口17.55萬。此後,全國各地大批優秀青壯年、復轉軍人、知識分子、科技人員加入兵團行列,投身新疆建設。

1962年,新疆伊犁、塔城發生了邊民越境事件。根據國家部署,兵團調遣了1.7萬餘名幹部、職工奔赴當地維護社會治安,施行代耕、代牧、代管,並迅速在新疆、、、和等長達2000多公里的邊境沿線建立了縱深10公里到30公里的邊境團場帶。這對於穩定新疆、維護國家邊防安全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改善了國家西北邊防的戰略態勢。

1966年1月,整合組建中國人民解放軍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建設第三師。同年底,兵團總人口達到148.54萬,擁有農牧團場158個。

1975年3月,中國人民解放軍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建制被撤銷。

1981年12月,中央政府決定恢復兵團建制,名稱由原來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改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兵團開始二次創業。

2012年,兵團下轄14個師市(其中包含1個建築工程師)及185個農牧團場(其中包含11個建築工程團),分佈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境內。同年12月24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舉行兵團農業師更名暨揭牌儀式。經中央批准,兵團13個農業師的名稱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建設第某師”更名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某師”。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下轄14個師(市),兵團的團級單位除了團場外,還有農場、牧場等,一般統稱為“農牧團場”,行政級別為縣處級,團場編以數字番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