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2014年1月男女双方登记结婚。2015年1月,儿子出生。婚后,男方出首付购买了房屋并偿还贷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女方承担家中及孩子的花销。男方经常殴打女方,甚至多次手持刀具欲对女方行凶。女方多次要求离婚,男方坚决不同意。女方带着孩子搬离家中。女方找到我,代理其离婚事宜。
[案件结果]
双方协商一致,法院出具调解书:1、双方离婚;、2孩子由男方抚养,女方前五年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此后至孩子独立生活之日止,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女方享有探视权3、房屋归女方所有,女方支付给男方一半房屋折价款。
[办案经过]
我接受委托后,快速准备诉讼材料到法院立案。立案后,我同男方联系沟通离婚事宜,男方不同意离婚,目的是拖女方达到争取更大利益。后在男方单位、法院、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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