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場買菜引“大戰” 故意傷害擔刑責

日常生活中,雞毛瑣事常常引發糾紛矛盾,若不能正確冷靜處理,相互傷害,則可能釀成大錯,觸犯刑法。近日,南譙區人民法院審理一起因

“購買毛豆”而導致衝突的案件,被告人餘某軍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

菜場買菜引“大戰” 故意傷害擔刑責

今年五十多歲的餘某軍和韓某芳是家住滁州某村鎮的居民,二人曾因小事產生糾紛,鄰里關係較為冷淡。2019年8月,餘某軍像平日一樣在某農貿市場內買菜,在和一售賣毛豆的攤販談好價格後,餘某軍預想把剩下的毛豆全部購買完,韓某芳也恰巧過來向攤販詢問毛豆價格,兩人間因誰買毛豆問題產生衝突。

菜場買菜引“大戰” 故意傷害擔刑責

口無遮攔的韓某芳,對著餘某軍開罵,餘某軍聽聞頓時怒不可遏,扇出一個耳光回擊。口舌之爭瞬間變為肢體衝突,兩人開始拳腳相加,大打出手,撕扯過程中,餘某軍腳踢韓某芳的胸腹部致其摔倒在地,致韓某芳左側6、7肋骨骨折。經依法鑑定,韓某芳2處肋骨骨折的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南譙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餘某軍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予懲處。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並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的諒解,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親鄰如寶才能安居樂業,法官提醒大家,生活中的摩擦在所難免,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我們一定要剋制自己的情緒,多一份謙讓,少一分苛責,切莫要把小事放到顯微鏡下面,更不可衝動行事。為戾氣行為買單,傷人害己,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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