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漏掉的“見義勇為”?5人救護隊救數十落水者,表彰文件唯獨沒他名字

今年4月17日上午,四川宜賓市檔案館,彭賓和羅文來到查閱室,找到了14年前宜賓市表彰見義勇為先進群體和個人的文件。羅文失望地發現,上面確實沒有自己的名字。

2005年,彭賓、羅文等5人發起成立宜賓“春暢壩泳區義務救護隊”,先後救起落水者數十人。當年,中央、地方媒體曾多次報道他們的救人事蹟。

2006年3月,彭賓等5人被評為“宜賓市見義勇為先進群體”,獲得宜賓市政府表彰。但最近兩年,羅文經人提醒才發現他的名字在表彰文件裡被“漏掉”了……

紅星新聞記者查看發現,在2006年頒佈的《宜賓市人民政府關於表彰人民群眾見義勇為勇士、先進群體、先進個人的決定》文件裡,授予8個群體“宜賓市見義勇為先進群體”榮譽稱號,其中包括“翠屏區彭賓等5人先進群體”,但文件上只登列了彭賓等4人的名字,唯獨沒有羅文的名字。

5人獲評見義勇為先進群體,為何只登列4人名字?又為何獨漏羅文的名字?不僅於此,在2018年當地相關部門慰問見義勇為先進個人和群體時,他也面臨文件上“無名”的尷尬。如今,羅文開始為此奔波,希望找回自己“見義勇為”的榮譽,“這不是錢的問題,而是榮譽的問題。”他說。

被漏掉的“見義勇為”?5人救護隊救數十落水者,表彰文件唯獨沒他名字

已經51歲的羅文,希望恢復自己“見義勇為”的榮譽。

〖15年前〗

江邊擺茶攤常下水救人

5人自發成立義務救護隊

今年51歲的羅文是四川宜賓市老城區拱星街居民,從小在當地春暢壩岷江邊長大。他與後來的救護隊骨幹隊員彭賓、李春明、劉強、周凱既是老街坊,又是好朋友。

羅文初中沒讀畢業,16歲就在副食品公司參加工作。1993年,他下崗後自謀職業,先後開過副食品店、打過短工等。

岷江春暢壩江灘,位於宜賓城區北門二坎子岷江的右岸,每到夏季就成為當地市民游泳納涼的黃金口岸。高峰時節,每天有上萬人湧動在沙灘上和江水裡。蜂擁而來的人流吸引了住在江邊城區的下崗工人彭賓、羅文等人。

從2002年夏天開始,彭賓、羅文、周凱、李春明、劉強等人,先後在春暢壩岷江邊經營茶水攤點,每月有四五百元收入,算是實現了再就業。由於當時的春暢壩是天然江灘,汛期結束後有漫長的枯水期,便逐漸形成了宜賓城區壩壩茶的集中區域。

被漏掉的“見義勇為”?5人救護隊救數十落水者,表彰文件唯獨沒他名字

羅文在春暢壩泳區的攤位證。受訪者供圖

2004年夏,在擺攤過程中,羅文救起一名失足落水的市民。跟很多救人不留名的人一樣,他救人後就悄悄走了,回到自家茶攤照看生意,獲救者也隨後離開春暢壩。

那幾年的夏天,來春暢壩江邊玩水、游泳的市民特別多,彭賓、羅文等攤主常常遇到有人溺水或跳江輕生的情況。仗著水性好、熟悉水情,羅文、彭賓和其他攤主總是自發下水救人,但仍有落水者不幸被江水沖走。

“每當看到有人被淹死,我們心裡都很難過。”2005年8月,彭賓、羅文、李春明、劉強、周凱5人自發成立“春暢壩泳區義務救護隊”。時年47歲的彭賓最年長,被選為隊長,羅文、周凱、李春明、劉強為義務救護隊核心隊員。

〖榮獲表彰〗

5人被授予“見義勇為先進集體”

還上了央視

作為當年的隊長,現年62歲的彭賓回憶,“春暢壩泳區義務救護隊”成立後,隊員們每年都從岷江和長江裡救起幾名至十幾名不等的落水者,有的會留下電話、送來錦旗,有的說句感謝,也有的悄悄離開。當年,他們救人的事蹟時有媒體報道。

紅星新聞記者查詢當地報紙、檔案等資料發現,這支民間水上救護力量在成立前後幾年時間裡,先後挽回了四五十條在江中掙扎的生命。羅文回憶,他親自參與營救併成功獲救者約5人左右。“救上來就完事了,也不圖啥,沒記(對方)名字和電話。”

他們的義舉也獲得了當地政府的認可,並先後獲得表彰。2005年,“春暢壩泳區義務救護隊”被宜賓市翠屏區政府授予“見義勇為先進集體”榮譽稱號。同年12月10日,“春暢壩泳區義務救護隊”彭賓、羅文等5名隊員成為中央電視臺12頻道《道德觀察》欄目“尋找中國勇士”節目的主人公。至今,彭賓的手機裡還保存著當年中央電視臺記者採訪救護隊時的照片。照片中,羅文和劉強在第二排,彭賓、李春明、周凱在前排。

被漏掉的“見義勇為”?5人救護隊救數十落水者,表彰文件唯獨沒他名字

2006年央視記者採訪,後排左一為羅文。受訪者供圖

政府的表彰、媒體的報道,讓隊員們更加堅信自己的義舉有著重要的社會意義。他們的茶攤分佈在岷江邊不同區域,救護隊把彭賓的茶攤設為營地,掛起了“春暢壩泳區義務救護隊”的旗幟。但救護隊沒在民政註冊,算不上民間組織,是自發組織。

“如果救護不順利,就很容易被衝到水情複雜的江面,甚至被衝到金沙江和岷江匯合的三江口,情況非常危險。”已上岸近10年的彭賓,提起當年的救人經歷仍有些感慨。在救護隊成立後,有企業家曾捐贈一艘快艇,這讓他們的救人效率提高了不少。但隊員們畢竟不是職業救生員,主業仍是賣茶水謀生,他們沒有經費保障,日常買救生設備都是自掏腰包。當有人落水時,他們就奮不顧身下水救人,之後又回到自己的茶攤經營生意。“我們從沒問過被救者的姓名、單位等個人情況,過去、現在也根本沒想過要得到報答。”羅文說。

2006年3月20日,宜賓市發佈文件決定表彰“人民群眾見義勇為勇士、先進群體和先進個人”。因為“春暢壩泳區義務救護隊”的義舉,翠屏區彭賓等5人先進群體是當年榮獲表彰的8個“見義勇為先進群體”之一,除了榮譽證書,還獲得1萬元獎金。但在這份表彰文件裡,只登列了彭賓、李春明、劉強、周凱4人的名字,沒有羅文的名字。同年3月25日,宜賓市舉行見義勇為先進代表表彰大會,彭賓、李春明作為代表參加了活動。

被漏掉的“見義勇為”?5人救護隊救數十落水者,表彰文件唯獨沒他名字

2007年,宜賓媒體記者採訪救護隊時的採訪筆記。受訪者供圖

〖“消失”的榮譽?〗

榮譽證書被洪水沖走

表彰文件上沒有他的名字

彭賓作為“春暢壩泳區義務救護隊”隊長,管理著隊裡的日常事務。包括收集保存報道救護隊義舉的報紙、申報材料、榮譽證書、錦旗等,都統一放在彭賓的茶攤臥室裡。

“在我的印象中,見義勇為群體榮譽證書上有羅文的名字,寫的就是彭賓、羅文、李春明、劉強、周凱5人。”時隔14年,彭賓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當時發榮譽證書,除了整個群體有一本,每個人還有一本,都有羅文的名字。

今年4月18日,已在當地社區工作的李春明向記者證實了彭賓的說法:2006年3月25日參加宜賓市見義勇為表彰大會時,一共領回來6本榮譽證書,“見義勇為群體一本,包括羅文在內,5個人的名字。另外每個人還有一本,包括羅文也有榮譽證書。”

然而,2009年夏季的一天夜晚,岷江突發大水淹沒江灘,彭賓夫妻被驚醒趕緊搶救貴重物品和生活物資。等他們安全逃離後,才想起那6本見義勇為榮譽證書等資料,全都被洪水沖走了。

此後幾年,隨著宜賓城市建設,江邊茶攤全部取締。羅文、彭賓等5人離江上岸,各謀生路。羅文的戶籍從北城遷到了東城,救護隊員們也鮮有往來。

2018年春節,宜賓市翠屏區相關部門慰問被評為見義勇為的個人和群體。當年的義務救護隊員們在查找表彰資料、上報信息時,發現2006年的表彰文件上沒有羅文的名字。

“李春明就打電話問我怎麼回事,我也不知道。問彭賓,彭賓說5個人的名單和事蹟材料是一起上報的,但文件上確實沒有我的名字,他也不知道怎麼回事。”羅文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當時自己也沒多想,覺得事情過了就算了,沒想去過問。

到了2019年下半年,又有人提醒羅文把這件事情搞清楚,名字被漏登的問題到底出在哪兒?“這不是錢的問題,而是榮譽的問題。”羅文說,朋友告訴他,這個榮譽不僅事關他自己,甚至與將來孩子升學、就業、參軍都有關係,他才開始重視。於是他和彭賓一起,找到了翠屏區和宜賓市相關部門。然而,“對方都表示時間太久遠,工作人員都換了,不好查資料。”羅文說,自己沒多少文化,也不知該到哪裡去查找資料。

今年4月17日上午,彭賓和羅文在宜賓市檔案館順利查詢到並複製了2006年宜賓市關於表彰見義勇為人員的相關文件。紅星新聞記者看到,在文件第三項第(七)小項中,列明的表彰對象為“翠屏區彭賓等5人先進群體”,但在具體人員名單中卻只有彭賓、李春明、周凱、劉強4人,獨獨沒有羅文的名字。

被漏掉的“見義勇為”?5人救護隊救數十落水者,表彰文件唯獨沒他名字

2006年表彰5人先進群體,名單隻有4人。受訪者供圖

“政府表彰的是5人,名單卻只有4人,就是把羅文的名字弄丟了嘛。我們義務救護隊發起者有5人,我們報的也是5人。”彭賓說,應該恢復羅文的榮譽。

〖生活現狀〗

妻子打工維持一家生活

見義勇為榮譽還能找回嗎?

羅文家兄弟姊妹眾多,在宜賓老城區拱星街的老房子,羅文只分到9平方米。因為工作、家庭等方面的原因,羅文直到30來歲才成家,兒子目前還在讀初中。

宜賓三江六岸升級改造後,羅文的茶水生意終結,基本失去生活來源。“年紀不大不小,沒文化、沒技術,工作確實不好找。”好在社區為羅文辦了低保,他又在宜賓城區跑電瓶車載客貼補家用,妻子也在打工,一家人生活勉強過得去。

然而近年隨著宜賓城市建設,電瓶車、摩托車、三輪車載客行為先後被叫停,羅文也沒法再跑電瓶車了,無所事事待在家。2017年,當地政府考慮到羅文一家的實際情況,為他們一家三口解決了一套49平方米的廉租房。之後,2018年羅文的低保按規定被取消。目前,妻子一人打工維持著一家人的生活。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這個曾多次在江中冒險救人的男子,老舊的手機屏幕都碎了,也捨不得更換。“你說,10多年了,我的見義勇為榮譽還能不能找回來啊?”在採訪結束時羅文說道,像是在問記者,又像是在問自己。

被漏掉的“見義勇為”?5人救護隊救數十落水者,表彰文件唯獨沒他名字

被漏掉的“見義勇為”?5人救護隊救數十落水者,表彰文件唯獨沒他名字

51歲的羅文,至今仍在堅持游泳。

4月17日,紅星新聞記者將羅文的相關情況及羅文查詢到的2006年宜賓市政府表彰文件,轉給了宜賓市委政法委相關職能部門。該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將進一步核查羅文反映的情況。羅文告訴紅星新聞記者,4月17日下午,宜賓市翠屏區東城街道綜治辦向他了解了相關情況。

■律師觀點

4隊友可證明 名字缺失非自身造成

羅文的“見義勇為”榮譽應該恢復

四川凡高律師事務所林小明律師表示,根據《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等規定,相關部門應根據證明材料恢復羅文的榮譽,向其道歉。

林小明表示,根據當年的報道和文件可以證明,羅文就是受到表彰的5人之一。若沒有相應的正當理由,經相應法定程序,其獲得的榮譽不應被剝奪,現有證據也可證明,並非羅文自身原因造成其沒在榮譽名單上。因此,相關部門和人員應當承擔相應責任,向其賠禮道歉。否則,對所有見義勇為者都是一種傷害。

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郭剛律師認為,見義勇為的法律特徵是,其主體是非負有法定職責或者義務的自然人,而其所保護的客體則是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主觀方面在於積極主動、不顧個人安危,客觀方面則表現為在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正在遭受侵害時,義無反顧地與危害行為或自然災害進行鬥爭的行為,是公義、公益、公德行為。

羅文當年的救人行為無疑屬於見義勇為,雖然相應證書等因不可抗力失落,但當年一起救人的4名隊員健在,可以證實相關情況。尤其是文件上羅文名字的缺失,不是羅文自身原因造成,後果不應由他來承擔。羅文和彭賓等人的見義勇為事蹟未被推翻,榮譽未經法定程序剝奪,因此羅文的名字應該在表彰文件中補錄。

郭剛認為,有關部門不能讓見義勇為者心寒,應本著實事求是、有漏必補的原則,才能彰顯見義勇為的道德風氣。

紅星新聞首席記者 羅敏 攝影報道

轉自:成都商報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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