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身患癌症,50万理赔被拒,只因没给病历,法院:太荒唐,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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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人们为了生活而奔波,就会顾不上自己的身体,认为自己的身体还能支撑,一来二去,自己的身体垮了,那就什么都没有了,你不再是家里的顶梁柱,反而还需要家人来为你担忧,这不是适得其反了吗?

女子身患癌症,50万理赔被拒,只因没给病历,法院:太荒唐,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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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人为了给自己和家人一份保障,选择了购买保险,因为这样心里会踏实一点儿,但是也有些人很犹豫要不要买、买了能不能赔付等考虑很多的因素,保险其实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要选对合适的产品才行。

很多人对保险印象不好,就是因为理赔比较困难,保险公司有时候会因为一点小小的问题就会拒赔,一位女士就遭遇了这样的状况,她购买的的两份重疾险都被拒赔了,究竟啥原因呢?

今天好买保会给大家分析一下有关于重疾险的一些知识。

01真实案例

2018年2月24日,33岁的刘女士投保了两份定期型重疾险,一份是交20年保20年,保额为10万元;另一份是一年期型重疾险,保额为40万,两份保险保费累计才1000元左右。

在2018年9月底,刘女士被医院确诊为“乳头状癌”,2018年10月10日,刘女士整理材料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在2018年11月5日出具了《补充理赔资料通知书》载明:由于您目前未住院进行详细治疗,需补充重大疾病相关鉴定文件,单纯穿刺病理和最终手术病理目前在学术上有争论,诚请在您住院手术治疗后再提供详细诊疗继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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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保险公司在2019年1月31日拒赔,并表示:10万保额的保险不符合约定赔付条件,因此不赔付,但合同继续;40万保额的这份保险因为没有进行如实告知2017年的体检异常,解除合同,不能赔付,可退还保费。

刘女士很困惑,自己在2017年12月31日体检发现存在双乳低回声结节怎么就成为拒赔的理由了,于是刘女士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02案例分析

法院经过审查认为:

1、医院在2018年9月25日的病理报告诊断刘女士患有甲状腺乳头状癌,并且有诊断医生的签名,该报告与疾病诊断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10万保额定期重疾应赔付。

2、保险公司在诉讼中没有证据证明刘女士投保前存在乳腺结节的事实,故承担举证不力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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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在收到理赔申请后30天内应该做出理赔决定,可是保险公司2018年10月10日收到申请,在2019年1月30日才做出理赔决定,已经超过了30天,所以保险公司无权解除合同,依据合同约定赔付刘女士40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该按照两份重疾险合同约定赔付刘女士总计50万元。

03好买保观点

都说要人们趁着健康买保险,在平常医生和人们都认为一些很不在意的体检异常,在保险公司看来就是天大的事,我们体检是体检的当下的身体,保险保的是未来,所以谁都无法预知现在身体的小问题将来会怎样演变。

经了解,刘女士的这两份保险都是在某知名APP上投保,大家自己在网上投保,或许就没有在意一些健康告知问题会对保险产生影响,重疾险赔付需要满足基础的两个条件:一个是要过了合同等待期;二是要申请理赔的病种在保险合同病种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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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重疾险理赔,保险业务员宣传的是确诊即赔,但是确诊即赔也是需要条件限制的,比如上述案例中保险公司看刘女士得病了还没有住院,拿个病理报告就来理赔,保险公司就会产生怀疑,尤其是刘女士买的这种一年期型重疾险,保险公司会更加谨慎。

重疾险包含的病例很多,赔付标准不同,有的是需要达到某种约定的状态;有的是要采用一定的治疗方式;还有门诊医院的限制等等,所以大家在投保的时候一定要看清保险合同,选对产品,同时健康告知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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