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區人民法院規範辦理執行異議案件

(劉亞傑、郭保磊)白山市江源區人民法院結合本院執行工作實際,通過審查材料,移送登記,對口初審,及時立案,並規定由法官助理確定開庭或聽證時間,及時通知異議申請人和相關當事人。注重迴避,遵守規則,要求辦理執行實施案的人員不得參與相關執行異議案件的審查。案件合議前,由合議庭成員充分討論、認真評議,最終制作異議裁定書,並由專門的書記員負責送達。對於案情複雜的應當進行聽證,認真合議,專人送達等四大步驟系統地規範執行異議案件辦理流程。今年辦理的6件執行異議案件均按要求嚴格規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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