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检•动态】我院成功促成一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

2019

第58期

【福检•动态】我院成功促成一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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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

2019年9月17日上午,陈增武检察长收到犯罪嫌疑人康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的案卷材料后,认真翻阅卷宗了解掌握案情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这是一起因生活琐事发生冲突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康某某在打车过程中因与被害人余某某发生口角进而产生肢体冲突,造成余某某轻伤二级。考虑到此案中双方当事人处理问题都不够冷静,犯罪嫌疑人康某某犯罪手段简单,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且被害人亦表示原谅犯罪嫌疑人,愿意给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为把加强释法说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理念贯穿于执法办案中,最大限度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力争达到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意愿后,陈增武检察长决定主持双方当事人刑事和解,让双方当事人平心静气坐下来面对面协商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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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

陈增武检察长在主持和解过程中,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意见,经过耐心的释法析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康某某赔偿被害人余某某二万元人民币,并当场履行完毕,被害人余某某对犯罪嫌疑人康某某表示谅解,双方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和睦相处,并对主持和解的检察官表示衷心感谢。

通过刑事和解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而且实现了良法善治,做到了案结事了,消除了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福检•动态】我院成功促成一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

审 核:邬中明

撰稿人:范玉才

责 编:刘先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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