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9-9】周一维权小讲堂 (NO.61)

【2019-9-9】周一维权小讲堂 (NO.61)

【2019-9-9】周一维权小讲堂 (NO.61)

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职责所在。县妇联利用每周一例会时间,开设“周一维权小讲堂”,作为集体学习中的固定栏目,学习维权案例,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开展提供知识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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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案例

本期知识要点: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这里的条件指的是在法律意义上成功离婚,即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2019-9-9】周一维权小讲堂 (NO.61)

【群众来访】

没办离婚手续,签的协议还有效吗?

我与丈夫结婚后,感情还算不错。只是女儿出生后,他没再给过我好脸色。起初几年,我忙于照顾孩子,也没与他争辩,现在孩子上了幼儿园,丈夫还是不管不问。女儿由我父母带,每到周末我接回家,如果女儿缠着他,他还发脾气训斥。我和他不止一次为此争吵,最终决定离婚。没想到,丈夫提出,只要我同意将婚后购买的房子归他所有,他就同意与我离婚,女儿的抚养权也归我。虽然房子市值一百多万,但为了尽快摆脱他,我答应了,还与他签了一份离婚协议。协议签好后恰巧他父亲住院,我们没有到民政局办离婚手续。现在他忽然找到我办手续,但我因朋友劝阻,决定平分婚内财产。丈夫暴跳如雷,称我们签了协议就有效,还要打官司解决。请问:我们之前签的协议有效吗?如果丈夫打官司,法院会据此判决房子归他吗?

来访群众 秦女士

【2019-9-9】周一维权小讲堂 (NO.61)

【妇联回复】

秦女士:

离婚协议目的在于解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同时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作出约定。而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但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也就是说,如果离婚未成,协议目的没有实现,其他约定则无从谈起。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这里的条件指的是在法律意义上成功离婚,即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你们未能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自然无效,对你们都没有约束力。即使你丈夫打官司,法院也不能依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对财产进行分割,你无需为此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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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选自《祝你幸福》(山东省妇女联合会主办)。学习更多实用的家庭教育知识,欢迎向杂志社订阅原版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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