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让性侵女童者逍遥法外?


近段时间性侵猥亵女童的事件频频发生,如韩国的“N号房事件”“上海青浦男幼师猥亵女童事件”和“高管性侵养女事件”等,让人看了气愤难平。

这种恶行严重残害了女童的身心健康,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网民也炸开了,在谴责这些禽兽的同时纷纷发出了很多的“防狼”攻略,教孩子们怎样保护自己。

岂能让性侵女童者逍遥法外?

韩国“N号房事件”犯罪嫌疑人赵主彬

这些攻略虽然看起来不错,但我想说的是,要孩子真正做到很难,为什么呢?

因为这些受害者都是未成年人,有的甚至还上幼儿园,只有两三岁,生活还不能自理,你叫她怎么能斗得过有备而来的“恶狼”?

这些“恶狼”之所以屡屡得逞,这么嚣张,多数是惯犯,除了家长和受害者没有防范意识之外。

个人认为违法成本太低,法律对这种行为的制裁还不够狠,对罪犯没有起到震慑的作用是主要的原因。


岂能让性侵女童者逍遥法外?

“高管性侵养女事件”犯罪嫌疑人鮑某

我们可以参考别的国家的做法,再结合本国的国情,像防新冠肺炎一样,依靠国家司法机关,社会,学校,家庭等,做到全民“防狼”,让他们无处可遁,无从下手。

一、司法部门“防狼”

1、对于情节恶劣的性犯罪者,可以判处死刑或者化学阉割。对部分惯犯使用GPS、脚环或手环来跟踪,限制他们的活动范围。

2、法院像公布欠债的“老赖”一样不定期的公布罪犯的个人信息,包括照片、身份证、住址和工作单位,大量印发张贴在人流量比较多的车站,地铁和公交车上,不打马赛克,公布于众。

3、重复作案者必须每3个月到户口所在地或者住地的派出所报到,改变地址或容貌(如整容,变性等)要到警察局备案。

岂能让性侵女童者逍遥法外?

二、社会“防狼”

1、由社会有关机构建立性犯罪网站,公布全国性犯罪者的所有信息,除了照片、身份证、住址和工作单位外,还有体貌特征、兴趣爱好、开的什么车、经常活动的范围等,任何人都可以登录浏览。

2、跟妇女和儿童密切相关的用人单位不得招聘有性犯罪前科的人,不得在学校附近居住。

3、每个社区或者居委会都要在辖区内公布性犯罪者的信息,提醒居民防范。

三、学校“防狼”

1、学校要开设性教育课程,传授性知识。

2、教师要教育学生不要侵犯别人,同时教会学生如何防范别人,保护自己。

3、在校园内公布张贴性犯罪者的信息和有关案例。

4、利用多媒体、板报和班会课等,对学生进行防性侵教育。

岂能让性侵女童者逍遥法外?

四、家庭“防狼”

1、家长不要太轻信熟人,把孩子交给异性照顾,好多就是熟人作案的。

2、平时要教育孩子了解自己的身体,哪里能碰,哪里不能碰,受到威胁不要怕,马上告诉父母。

3、教育孩子不要轻易拿别人的东西,不要独自跟别人走,不管是什么理由。

4、不要留孩子独自在家,不要轻易开门,不要去偏僻的地方。

岂能让性侵女童者逍遥法外?

希望通过司法部门、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层层把关,全民防范,让性犯罪者没有机会下手,让妇女儿童远离危险分子,从而保护了她们的人身安全。

更希望国家修改相关的法律条文,对性犯罪者特别性侵儿童的,绝不手软,一定要严惩,还给孩子们一个安全、快乐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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