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能讓性侵女童者逍遙法外?


近段時間性侵猥褻女童的事件頻頻發生,如韓國的“N號房事件”“上海青浦男幼師猥褻女童事件”和“高管性侵養女事件”等,讓人看了氣憤難平。

這種惡行嚴重殘害了女童的身心健康,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網民也炸開了,在譴責這些禽獸的同時紛紛發出了很多的“防狼”攻略,教孩子們怎樣保護自己。

豈能讓性侵女童者逍遙法外?

韓國“N號房事件”犯罪嫌疑人趙主彬

這些攻略雖然看起來不錯,但我想說的是,要孩子真正做到很難,為什麼呢?

因為這些受害者都是未成年人,有的甚至還上幼兒園,只有兩三歲,生活還不能自理,你叫她怎麼能鬥得過有備而來的“惡狼”?

這些“惡狼”之所以屢屢得逞,這麼囂張,多數是慣犯,除了家長和受害者沒有防範意識之外。

個人認為違法成本太低,法律對這種行為的制裁還不夠狠,對罪犯沒有起到震懾的作用是主要的原因。


豈能讓性侵女童者逍遙法外?

“高管性侵養女事件”犯罪嫌疑人鮑某

我們可以參考別的國家的做法,再結合本國的國情,像防新冠肺炎一樣,依靠國家司法機關,社會,學校,家庭等,做到全民“防狼”,讓他們無處可遁,無從下手。

一、司法部門“防狼”

1、對於情節惡劣的性犯罪者,可以判處死刑或者化學閹割。對部分慣犯使用GPS、腳環或手環來跟蹤,限制他們的活動範圍。

2、法院像公佈欠債的“老賴”一樣不定期的公佈罪犯的個人信息,包括照片、身份證、住址和工作單位,大量印發張貼在人流量比較多的車站,地鐵和公交車上,不打馬賽克,公佈於眾。

3、重複作案者必須每3個月到戶口所在地或者住地的派出所報到,改變地址或容貌(如整容,變性等)要到警察局備案。

豈能讓性侵女童者逍遙法外?

二、社會“防狼”

1、由社會有關機構建立性犯罪網站,公佈全國性犯罪者的所有信息,除了照片、身份證、住址和工作單位外,還有體貌特徵、興趣愛好、開的什麼車、經常活動的範圍等,任何人都可以登錄瀏覽。

2、跟婦女和兒童密切相關的用人單位不得招聘有性犯罪前科的人,不得在學校附近居住。

3、每個社區或者居委會都要在轄區內公佈性犯罪者的信息,提醒居民防範。

三、學校“防狼”

1、學校要開設性教育課程,傳授性知識。

2、教師要教育學生不要侵犯別人,同時教會學生如何防範別人,保護自己。

3、在校園內公佈張貼性犯罪者的信息和有關案例。

4、利用多媒體、板報和班會課等,對學生進行防性侵教育。

豈能讓性侵女童者逍遙法外?

四、家庭“防狼”

1、家長不要太輕信熟人,把孩子交給異性照顧,好多就是熟人作案的。

2、平時要教育孩子瞭解自己的身體,哪裡能碰,哪裡不能碰,受到威脅不要怕,馬上告訴父母。

3、教育孩子不要輕易拿別人的東西,不要獨自跟別人走,不管是什麼理由。

4、不要留孩子獨自在家,不要輕易開門,不要去偏僻的地方。

豈能讓性侵女童者逍遙法外?

希望通過司法部門、社會、學校和家庭等層層把關,全民防範,讓性犯罪者沒有機會下手,讓婦女兒童遠離危險分子,從而保護了她們的人身安全。

更希望國家修改相關的法律條文,對性犯罪者特別性侵兒童的,絕不手軟,一定要嚴懲,還給孩子們一個安全、快樂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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