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原縣重點防汛責任人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和《甘肅省實施辦法》,防汛抗洪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和部門崗位責任制。按照分級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縣上確定了已建水庫、重點防洪城鎮、重點區域和重要河流重點河段重要行業的防汛責任人,經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備案,現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防汛責任人如有職務變動,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補,不另公示。防汛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職責,全面加強防汛抗洪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監督電話:0934-7122892
鎮原縣防汛抗旱指揮部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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