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邁監委向鄉鎮派出監察室 監察覆蓋基層“最後一公里”

海南日報金江5月9日電 (記者李佳飛 通訊員肖虹)日前,澄邁縣委辦公室印發《澄邁縣監察委員會向所轄鄉鎮派出監察室實施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在嚴格落實省委有關工作部署的基礎上,細化提出“時間表”和“任務書”,配套制定監察職責及權限清單,加強對基層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督制約,不斷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向縱深發展。

《工作方案》聚焦基層監察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明確縣監委向鄉鎮派出監察室與鎮紀委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構名稱”,在縣監委和鎮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派出鎮監察室後,鎮原監察室不再保留。

根據縣監委的授權,鎮監察室履行對公職人員開展廉政教育、對涉嫌職務違法案件進行調查、參與對職務犯罪案件的調查、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提出問責意見等職責。

“通過向鄉鎮派出監察室,劃出履職‘跑道’,過去處於監督盲區的人員將被‘管’起來,有利於打通監察全覆蓋在基層的‘最後一公里’。”澄邁縣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

原標題:澄邁監委向鄉鎮派出監察室 監察覆蓋基層“最後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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