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8 收受“好處費”“感謝費”,這名村書記背了處分

“都怪我紀律意識淡薄,把組織和人民賦予的地位和權力當做滿足自己私慾的工具,辜負了組織的培養和人民的信任……”在澄邁縣金江鎮山口村召開的警示教育會上,該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遠棠現場公開檢討、懊悔不已。

2018年11月,王遠棠因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收受貧困戶財物問題受到金江鎮紀委黨紀處分。

去年7月,金江鎮紀委接到群眾信訪舉報,反映山口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遠棠吃拿卡要貧困戶企業幫扶資金的問題。

收受“好處費”“感謝費”,這名村書記背了處分

“竟如此膽大妄為,打起貧困戶的主意?”接到舉報後,金江鎮紀委立即成立調查組,對該反映問題開展調查核實。隨著調查不斷深入,真相漸漸被揭開。

“我……一時糊塗,收了兩名貧困戶的好處費。”經過辦案人員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談話,在反腐敗高壓態勢的強大震懾和政策感召下,王遠棠交代了有關問題。

原來,去年2月,山口村結對幫扶企業贊助8萬元扶貧危房改造和環境衛生整治工作資金用於幫扶8戶貧困戶。在收到幫扶資金後,為感謝王遠棠給予的幫助,其中2戶貧困戶給他送了共計7000元的好處費,他都沒有拒絕,全部笑納,並用於個人日常生活開支。

收受“好處費”“感謝費”,這名村書記背了處分

“就是感謝我幫他們爭取到了資金,感謝我在他們改造危房時督促工人趕工……表示感謝,人之常情嘛。”王遠棠辯解道。

自願表示感謝,絕不是“雁過拔毛”的理由!

2018年11月,經金江鎮紀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遠棠留黨察看二年處分,其違紀所得款項全部退賠上述2戶貧困戶。

“真的做夢都沒有想到,送出去的錢還能退回來……”一名收到退還的“感謝費”的貧困戶百味雜陳,感慨地說道。

收受“好處費”“感謝費”,這名村書記背了處分

執紀者說

王遠棠身為村黨支部書記,沒有當好“領頭雁”,履行好為民服務的職責,反而利用村幹部職務便利,收受貧困戶財物。辦事要塞紅包的“潛規則”,不僅損害了群眾利益,侵蝕了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也誘發和滋生腐敗,影響社會公平正義,汙染當地政治生態,敗壞了社會風氣,必須予以嚴肅懲處。

此案警示我們,嚴防扶貧領域“微腐敗”,破除黨內形形色色的潛規則,既要加大各環節的監管力度,對發現的問題嚴肅查處、通報曝光、形成震懾。同時,還要強化對基層黨員幹部黨規黨紀和廉潔自律方面的教育,繃緊其頭腦中的紀律之弦,增強其拒腐防變的自覺性,自覺按原則、按規矩辦事。(澄邁縣金江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李健)


通訊員:肖虹、陳紅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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