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自行車拉載4個煤氣罐 駕駛人自稱很安全

隨著我市城市綜合環境提升專項整治行動以來,路面上經很少有電動三輪車出現,取而代之的是經過改裝的電動自行車,尤其以快遞、配送為主,路面上屢見不鮮。這些電動自行車有的加裝巨大載物筐,有的增加電瓶數量,有的搭設防雨蓬,所拉載貨物也是包羅萬象,五花八門,堪稱萬能車。8月5日上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新城大隊交警執勤中查獲一輛違法拉載煤氣罐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竟然稱這樣運輸既方便又安全。

當日上午10時許,在新華東街與東二環十字路口,一輛拉載液化氣罐的電動自行車沿新華東街由東向西駛來,正在路口執勤的新城大隊九中隊輔警羅國義見狀,立即上前示意該車駕駛人停車接受檢查。經檢查,這輛私自改裝的電動自行車後座部位私自焊接了一個長約1.2米、寬約1米的載物筐,裡面放置了3個容量為15KG的液化氣罐,同時在前面的腳踏板部門橫躺著同樣大小的液化氣罐。詢問中駕駛人告訴執勤交警,自己幫餐館跑配送,並非自用;用電動車配送,既不用考取相關資質,又便捷,而且也安全。當執勤交警告知其行業相關規定,現場指出安全隱患,並責令駕駛人立刻聯繫專業車輛進行轉載,該駕駛人認為交警小題大做,並辯稱說他跑了快有半年也沒有出現任何問題,很安全的。那麼這樣的說法能站住腳嗎?據我市某配送站負責介紹,使用電動自行車配送液化氣本身就是違法的,而且所充裝的液化氣並非正規充氣站充裝。因為配送液化氣應當使用專用配送車輛,而正規充氣站目前為止並沒有使用電動自行車進行配送。家庭自用液化氣罐,自行到充氣站充裝時原則數量上不得超過兩罐。經過交警批評教育,駕駛人深刻認識到自己的行為不僅違法,而且危險,今後絕不再犯。

電動車自行車拉載4個煤氣罐 駕駛人自稱很安全

電動車自行車拉載4個煤氣罐 駕駛人自稱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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