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一件痛快的事,也是一件痛苦的事,如何選擇?

喝酒有益處,也有害處;是一件痛快的事,也是一件痛苦的事。所以,喝酒這件事,確實時常讓人兩難選擇,很是糾結。

喝酒一件痛快的事,也是一件痛苦的事,如何選擇?

首先是,到底要不要去喝酒?喝酒有害身體,這是眾所周知的事情。那麼,人家請了你,要不要去呢?從酒的害處來說,不能去;從你的身體狀況來說,或許也不能去;從你上頓的酒水還在喉嚨口的情況來看,那就更不能去了。

喝酒一件痛快的事,也是一件痛苦的事,如何選擇?

但是,不去行麼?這裡有是否重情誼、講感情的問題,也有是否給人面子的問題。但我在這裡想要說的是,除此之外,關鍵還是你太注重自身面子的問題。一般來講,當今社會,評判一個人尤其男人的一個重要標準是,你的應酬越多,說明你在這個社會上人緣越廣、地位越高、混得越好。總聽到有人說昨晚又喝得如何如何呢——看似在訴苦,實責在炫耀,得意之情早已溢於言表。——也許,這就是馬斯若所說的“五個需要層次”中尊重的需要吧。

喝酒一件痛快的事,也是一件痛苦的事,如何選擇?

其次是,在桌上要不要喝酒?糾結半天后,到了酒家,上了餐桌,要不要喝酒呢?如果不喝,當然是最好。但在桌上不喝酒是沒有話語權的,也是很難通得過的。如果你說,“我感冒了,不能喝酒”,人家會說,感冒更要喝點白酒消消炎;如果你說,“我實在是不會喝酒”,人家會說,那就喝點啤酒吧;如果你說,“我中午(或說昨晚)喝高了”,那更加會引起公憤:“就你有酒喝,我們大家都沒酒喝。顯擺啥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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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事實是,不管你想不想喝,只要坐上了酒桌,就不能考慮胃的感受。大家都舉起杯來,你不喝你就是煞風景,不喝就是不給人家面子。你的胃是胃,別人的胃也不是鐵做的。何況這時有人正起鬨:“感情深,一口悶;感情淺,舔一舔;感情厚,喝不夠;感情薄,喝不著;感情鐵,喝出血”。話說到這份上,哪怕是一杯劇毒的農藥,你也得把它吞下去。所以,最後往往是“不去不去又去了,不喝不喝又喝了,不醉不醉又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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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是,究竟該選喝哪種酒?去也去了,酒也得喝了,那麼該喝哪種酒呢?一般來講,桌上無非兩種選擇——要麼白酒,要麼啤酒。問題是:白酒傷肝,啤酒痛風;白酒易醉,啤酒漲肚。真是兩難選擇啊!於是,通過多年實踐,我原來的科長曾給我們一個秘訣:如果是三五個人小聚,宜選啤酒,一個來回也不到十杯,問題不大;如果是八九十人以上,必選白酒——理由是:人多時,喝白酒可渾水摸魚、方便作假,喝啤酒一來一往、數量太大、難以應對。多年來的實踐證明,這秘訣很是管用,實踐中屢試屢靈。

喝酒一件痛快的事,也是一件痛苦的事,如何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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