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貫徹執行作答方法(第三部分)

(二)審限定條件

2.內容要求

從國考申論貫徹執行題的考查情況來看,內容要求主要有內容具體、邏輯清晰、用於得體。

(1)內容具體

貫徹執行題的內容通常要求全面、具體,即在作答時間、作答字數有限的情況下,將材料涉及的現狀、問題、影響、意義、解決措施等要點全面提取,並準確地表現出來,但是不能過於抽象、籠統,細節需要明確。

(2)邏輯清晰

邏輯清晰是指寫作的文書要有清晰的脈絡和合理的邏輯,通常表現為層次分明、有邏輯性。

①層次分明,即文書呈現出清晰的結構框架,不遺漏任何必備的內容要素。

一是要分開頭、主體、結語幾部分,呈現出總分總的層次。開頭一般敘述制文的緣由,即目的、依據,或交代背景情況。主體大多列舉有關事項,闡明事實、理由或意見、辦法。結語提出希望、號召和要求等,部分文書使用文書習慣語作為結語,有時結語會省去。

二是主體部分要依照題目要求和材料呈現出的層次,從不同方面分別書寫。

②有邏輯性,即行文邏輯思路要正確、合理,保證文書的結構前後連貫、嚴密有序。這要求考生在作答時,注意文書各部分之間的邏輯聯繫,既不能出現前後內容互不相干的情況,也不能出現前後內容相互矛盾的現象。

(後續內容,請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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