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鮑毓明事件可能會反轉,是收養還是包養?母親很可疑

鮑毓明性侵事持續霸佔熱搜榜,很多明星發聲譴責這名“養父”,煙臺警方也發聲了:“全面調查此次案件。”當事之一的鮑毓明認為被害人一方恩將仇報,被害人則“希望警察叔叔公正處理”。

這一來一回,加上網絡媒體、網友、明星的助威,整個事件連續幾天引爆網絡。筆者下面,對此次事件加以分析。

警惕!鮑毓明事件可能會反轉,是收養還是包養?母親很可疑


鮑毓明涉嫌性侵養女

我們先簡單講一下此次事件。

被害人叫李某某,她向媒體爆料,自己被養父性侵,養父是一名上市公司總裁、資深律師。

李某某一方的陳述大致如下:

2016年,13歲多的李某某被母親送給鮑毓明,剛滿14歲就被性侵,在4年間持續被性侵、控制,期間自殺過幾次。

在2019年4月,無法忍受性侵就報警,第1次報案警方撤案,2019年10月第2次報案,警方立案。

鮑毓明的回應如下: 雙方不是收養關係,自己沒有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對方恩將仇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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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很像童養媳

被害人第1次報案的時候,公安機關撤銷了案件,後面李某某自己去找鮑毓明鬧,在公安機關的主持下,鮑毓明寫下了保證書:“給我現在的女兒,和未來的妻子。”

這是什麼情況?鮑毓明是將李某某當作妻子的候選人嗎?李某某的親生母親,為什麼這麼放心,將自己親生女兒交給一個單身的陌生男人照顧,而且還是好幾年,他們私下是不是有過什麼約定?

現在輿論一面倒地譴責鮑毓明,連明星也出來助陣了,但是,他們是什麼關係,這是整件事情的核心,被害人的母親,非常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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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生母親涉嫌犯罪

李某某的母親,將女兒“送養”給別人的行為,已經涉嫌犯罪。

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明知對方不具有撫養目的,或者根本不考慮對方是否具有撫養目的,為收取錢財將子女送給他人的,應當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論處。

如果只收取了營養費、感謝費的就沒事。筆者認為,這名親生母親,應該收取了一定的費用。這名母親,很有可能知道,鮑毓明並不是單純為了撫養李某某,還是把她當作妻子的候選人。

筆者猜測,他們是現代版的童養媳,我們等待官方的調查結果。

包養一樣存在強姦的可能

即使鮑毓明與被害人之間真的是類似童養媳的關係,但如果違背婦女意志與其發生關係,依然要承擔刑事責任

。問題是,現在的證據,能否證明鮑毓明強姦?強姦了多少次?

被害人提交了帶有血液、精液的衛生巾,養父擦拭過的紙巾等證據給公安機關,這估計是最後一次發生關係留下的,這些證據可以證明他們發生了關係。

整件事情撲朔迷離,筆者猜測,後面很有可能出現反轉,我們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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