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女性VS招聘單位:關於女性就業歧視的一場討論

許多女性在應聘的時候都或多或少面對過一些令人尷尬的問題,比如:

  • “結婚了嗎?”
  • “有孩子了嗎?”
  • “近幾年打算要孩子嗎?”
  • ......

有人可能認為這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面試就得像聊天一樣,氣氛才會好。

那我舉個例子,就好比你拿著錢去超市買東西,結賬的時候收銀員不給你找錢,而是問你家住哪裡,家裡有幾口人,怎麼來的,我就問你火不火大?需要多少錢收多少錢,問這麼多無關的問題做什麼?

是啊,面試嘛,談履歷、談能力、談薪資就夠了,問這麼多私人問題幹嘛?

應聘女性VS招聘單位:關於女性就業歧視的一場討論


現實告訴我們,這些問題當然有用,有些女性應聘者最後就是因為這些與工作能力無關的事情才被刷掉的。

這就是所謂的“女性就業歧視”。

2019年2月21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等九部門聯合發佈了《關於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依法禁止招聘環節中的就業性別歧視。

看起來女性手裡終於有了一個強力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即使規定了不能在招聘信息中限定性別,招聘單位依然可以在招聘過程中“有選擇性地”挑選應聘者,進而決定成功應聘者的性別。

所以說,女性就業歧視真的是一個無解的問題嗎?招聘單位真的就那麼不願意招聘女性?

應聘女性VS招聘單位:關於女性就業歧視的一場討論


本著客觀公正的態度和換位思考的方法,就由我來精分成“應聘女性”和“招聘單位”的身份,開一場討論會,以此探索“女性就業歧視”的解決之道。

正方:應聘女性 反方:招聘單位

第一回合,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正方:

我是一個普通大學畢業的本科生,記得剛畢業那幾年我參加過很多次招聘考試,見識到了太多太多對女性求職者的歧視,這裡就舉幾個小例子:

  • 有一家單位面試的時候會直接問到你的感情狀況,包括談沒談戀愛,結沒結婚,對象是不是本地人,什麼時候打算要孩子,甚至是打算要幾個孩子;
  • 還有一家單位更過分,當時我們五六個去應聘的人裡有一個男的,負責招聘的人直接告訴我們幾個女生他們就要男的,讓我們不用等了,不過可笑的是,那個男的最後嫌單位不夠好,最後也沒留下來;
  • 還有一家,本來挺順利,也沒什麼明顯的不公平的表現,結果最後籤合同的時候有一條規定,竟然是五年內不能要孩子,如果違約了就要辭退交違約金等等等等。

這些還只是女性就業歧視的冰山一角,應聘者還大都是畢業生,那已經結完婚的呢?備孕的呢?已經懷孕的呢?

應聘女性VS招聘單位:關於女性就業歧視的一場討論

求職的女大學生


我想問一下反方,女性求職者對你們到底意味著什麼?洪水猛獸?結婚生子自古以來就是順理成章的一件事,我們女性做錯了什麼,讓你們這樣特殊對待?

反方:

我是一個小公司的負責人,首先我要聲明一點,我也有老婆也有孩子,也知道作為女人的辛苦。如果讓我拋開其他因素的話,我是堅決站在女性求職者那一邊的。

可我不能那麼做,因為我還要為公司負責,為公司現有的員工負責

我並不是歧視女性,實在是被活生生的例子給整怕了。

幾年前,公司招聘的時候有一個女性應聘者參加,當時感覺能力各方面還不錯,就招了進來。可沒想到,都開始正式工作了,她才告訴我們她已經懷孕兩個多月,而且要請長假保胎,這一請就是六七個月。生完孩子休產假,產假過後上了沒兩個月的班,又告訴我們懷上了二胎,要繼續請假保胎。當時我想,生孩子也是天經地義的事,等生完之後再好好工作也行。可是沒想到,生完二胎休完產假之後,她直接來辦離職手續了,還跟一個公司員工說,她來這裡就是想渡過生孩子這個階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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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她來公司到離職一共兩年多,根本沒上幾天班,沒有解決公司缺人的問題,還要給她交著保險出著工資,我們能有什麼辦法?只能打碎牙齒往肚子裡咽。

從此以後,我們就對來應聘的女性慎之又慎,畢竟,那樣的再來幾個我這公司也就開不下去了。

所以我希望正方理解我們的一些做法,我們也只是為了單位的正常運做。我們也沒做錯什麼,為什麼要為那些只想騙保騙工資的人買單?

小結:很多事情就是這樣,站在哪一方考慮都覺得有道理,但雙方又是完全對立的。當我們面對這種困境的時候,換位思考是個不錯的決定。

第二回合,換位思考,各有不足

正方:

反方提到的這個例子,這種行為,我也很氣憤,我也理解你們的苦衷,可這畢竟是“個例”,是極少數沒有職業操守的人才會做出的事情,這個例子裡的女人是懷孕後故意隱瞞,可也有許多女性應聘的時候剛剛懷孕但還沒有發現,這不是我們的錯,不能因為這一個人就斷了所有女性的後路,是不是?

應聘女性VS招聘單位:關於女性就業歧視的一場討論


另外,招聘還只是一個開始,很多單位在工作過程中也有很多不恰當不通情理的做法

比如說有一個單位,只要女員工懷孕,就會想方設法辭退你,他不是直接了當的明說,而是把懷孕女職工調到一個不適合孕婦工作的崗位。

你想想,一個懷孕的女性,被安排到倉庫或者冷庫,需要面對陰溼、空氣不流通,甚至是有射線的地方,還要成天搬重物,這誰受得了?

反方:

正方提出來的情況我可以理解。

就像你說的“不要因為一個人就斷了所有人的後路”,我也希望你們不要因為個別單位的做法就對所有招聘單位失去信任

剛開始工作的時候,我也感覺女員工懷孕是一件很麻煩的事,你想,首先孕婦的精力會受到影響,勢必影響工作效率;其次,休產假的時候你得找到能夠替代她崗位的人,這就又得招人;最後,休完產假回來,你又得重新安排職位。這一來一回,牽扯到的事情數不勝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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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後來,當我老婆懷孕的時候,當我站在女性的角度再來看這個問題,我的看法就轉變了。

女性太不容易了,既要面對身體上的不適,又要面對工作上的壓力,我們理應給她們尊重。

這一點,我想也是絕大多數單位的共同觀點。

可能正方會問,那為什麼我們還要設置這麼多障礙?

說到底,還是因為利益

我們招進來員工,是要他(她)們為我們創造價值的,可如果我們招進來一個人,費盡力氣培養出來,結果一懷孕,立馬前功盡棄,而且有些人生完孩子之後就會把大部分精力放到孩子身上,對工作敷衍了事,這是我們不希望看到的。

我們不是非要讓人變成工作狂,但起碼也要保證不懈怠。

這才是我們真正想要的。

小結:換位思考讓人能夠站在對方的角度看待問題,進而瞭解對方真正的想法。那麼下一步,就是試著理解並尊重對方。

第三回合,相互尊重,理解萬歲

正方:

我承認,有些女性懷孕後可能表現得比較“懶”,但那大多都不是故意的,她們也在忍受著孕吐反應的折磨,這一點希望反方能夠理解。

另外,當一個人的身份發生轉變,從一個妻子變成一個母親,她是需要一個適應過程的。剛開始的時候可能會影響到工作狀態,但大部分人會很快調整好家庭和工作的平衡,畢竟工作也是女性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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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雖然我不喜歡“特殊群體”這個稱謂,但孕婦畢竟身體情況和普通人不一樣,所以我希望公司也能多一些人性化規定,比如設置一些適合孕婦工作的崗位、允許孕婦工作期間稍微休息一下等等。

總而言之,只要單位能夠理解我們尊重我們相信我們,我們就一定會盡職盡責做好自己的工作。

反方:

其實用人單位並不是只想招聘男性職員,畢竟有些崗位有些工作還就是比較細心的女性比較適合。

至於崗位和休息,只要不影響正常工作秩序,這些都可以商量。

一直以來,國家都在不斷完善孕婦的生育保障體系,通過實現生育保險的全覆蓋,保障用人單位在招用女性上的利益平衡。

所以對於用人單位來說,生育這件事已經越來越不需要顧慮。

應聘女性VS招聘單位:關於女性就業歧視的一場討論

我相信,隨著保障體系的建立,用人單位的顧慮終將消除,對女性的“偏見”也會隨之消失,所謂的“女性就業歧視”也就不復存在了。

總結:

“女性就業歧視”是一個看似無解,但實際上並不是無法可解的問題。

要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做到以下三點:

首先,要完善孕婦的生育保障體系,解決孕產婦和用人單位的後顧之憂;

其次,用人單位要拋棄性別成見,建立人性化機制,合理利用資源,維護女員工的利益;

最後,女員工不能消極怠工,要處理好工作與家庭的關係。

只要女性職工和用人單位之間能夠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女性就業歧視”終會成為一個“歷史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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