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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3日晚,漯河市舞阳县交警大队巡逻一中队在城区舞光路中段检查过往车辆。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豫D369A*号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言语不清,神志恍惚,浑身充斥着浓郁的酒气,对于民警的询问,更是答非所问,就连下车走路都是踉踉跄跄。
经对该车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72mg/100ml,涉嫌醉驾。面对酒精呼气检测结果,驾驶员牛某竟“噗嗤”笑出了声!接着就开始了他的“表演”,一边让民警照顾一下,一边试图逃避签字,后见民警无动于衷,牛某笔一扔,叫嚣道:“我不签,判我三年活该!”
随后,民警准备将牛某带至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一上车,牛某慌了!“咦,这是弄啥哩!我咋不配合了,你们说我咋不配合了,我真是搞不懂啊!”
刚说完配合的牛某一到医院,又借着酒劲继续了他的“表演”,先是拉关系套近乎,见状无效后沉默不言,接着一言不合对着民警耍起了横!再次叫嚣:“嫩想咋弄就咋弄,不就抓起来住几年吗!”
经抽血化验,牛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9.3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次日酒醒,面对自己的荒唐“酒”后事,牛某也是十分的懊悔,然而当问其当晚情况时,牛某竟然告诉民警,自己从深圳路驾车是要回辛安老家的,自己也不知道为啥跑反了方向,驾车开到舞光路中段了!
目前,牛某已被立案侦查,交警部门将依法吊销其A2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审核:张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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