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聯網時代,徐志摩似乎成了“渣男”的代名詞。
回顧他一生中精彩的三段情史,似乎也夠得上“渣男”的標準:
為追求十六七歲的小蘿莉林徽因,徐志摩執意同妻子張幼儀離婚,並讓妻子打胎。最讓人詬病的是,張幼儀心有顧慮,怕出意外,他冷冰冰地回:“坐火車也會死人,難道就不坐火車了?”接著又補刀:“這種事在西方是家常便飯。”
追求林徽因無果之後,他轉而同時跟凌叔華和陸小曼通信。陸小曼是他好友王賡的妻子,他把中國式道德“朋友妻不可欺”輕蔑地踩在腳下,並在親友團的一片反對聲中與她結了婚。
拿現在的道德標準來看,一個德高望重的大學教授,一個有社會影響力的詩人,竟公然拋妻棄子,追求朋友的老婆,這是要分分鐘被吃瓜群眾的唾沫淹死,永世不得翻身啊。
梵高曾說:
“每個人心裡都有一團火,但路過的人只看到煙。”
人性都是複雜的,我們不如耐心地透過這些表象,來看看他的內心吧。
1、他只想單純地追求愛的理想
徐志摩和張幼儀是相親認識的,據說,他第一眼見到張幼儀的照片,就嫌棄地說了句“鄉下土包子!”
憑良心話,張幼儀淡雅靜斂,就容貌而言,有些人甚至認為她比陸小曼還好看些。
而且張幼儀也是出生於名門望族,孃家實力雄厚,她本身也接受過一定的教育;婚後也是溫良恭儉,持家有道;在職場上,更是蘇明玉、房似錦一類的女強人,同徐志摩離婚後,她創辦公司,任職銀行。
如果徐志摩是胡適、林語堂,甚至《蝸居》裡的宋思明,都會接受張幼儀,並且白頭到老。然而,他是不按常理出牌的徐志摩。
在感情上,人有兩種需求,一種是“審美性需求”,一種是“實用性需求”。
如果兩種需求能夠合二為一,那是最理想的。比如,她模樣好看,氣質絕佳,有才又有趣,這些都是審美需求,然後她又能操持家事,養育孩子,工作能力也極強,這些就是實用性需求。
合二為一的人極少,絕大多數人都需要在兩者之中選其一。這便與一個人的價值觀和當時的處境相關了。
胡適、林語堂和宋思明,都是普通甚至貧寒家庭出身,可以稱之為“鳳凰男”,
鳳凰男在婚姻抉擇的時候,基本都是出於“實用性需求”考慮。所以,胡適和林語堂都選擇了不美但持家有道的江冬秀和廖翠鳳,而宋思明的心思也是被他老婆看得透透的:
“年輕時需要墊腳石,中年時需要強心針,晚年時需要根柺杖”。
胡適、宋思明這類鳳凰男,也是踐行了宋思明老婆的這句話,年輕時壓抑自己的慾望,用婚姻作為籌碼,至少讓自己少奮鬥十年。然而,縱使舉案齊眉,到底意難平,到了中年,就拼命地在海藻、曹誠英等年輕女孩身上找補。
而徐志摩呢,是妥妥的“富二代”,對於婚姻,他根本沒有處心積慮的實用性考慮,他只單純想聽從內心的感覺。
在愛情婚姻方面,他畢生都在追求一個理想:
“我將在茫茫人海中,尋找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這樣的老式包辦婚姻,對於徐志摩來說,何嘗不是一種煎熬?
詩人的感情熾熱,是個天生的理想浪漫主義者,與務實踏實的張幼儀一起,就如同“小腳與西服”,怎麼搭怎麼彆扭。
況且,跟張幼儀的親事是受了父母之命的,對崇尚自由的徐志摩來說,實在是發自內心的牴觸和厭惡。於是,他看她,是縱使百般好,也是怎麼都不入眼。
她淡雅秀氣的外表在他眼裡成了寡淡乏味,她沉穩內斂的氣質在他眼裡便是無趣呆板。
所以,當審美性和實用性兼具的林徽因一出現,徐志摩就瘋了。
2、他的愛很坦誠
當時,豆蔻年華的林徽因正跟隨父親在歐洲遊學,徐志摩一開始是以“叔叔”身份出現在林徽因孤寂的生活中。
徐志摩此時有大量日記來記載與林徽因的來往,但後來他把日記交給凌叔華保管,凌叔華把他的很多日記和信件都放在“八寶箱”裡。徐志摩死後,“八寶箱”裡很多物件下落不明。他如何與林徽因戀愛,已無從知曉。
只知道,為了能跟林徽因在一起,徐志摩不惜在張幼儀懷有身孕的時候,冷麵提出離婚。由此,中國第一樁離婚案誕生了。
在當時那個年代,做出這樣的決定,是要承受非常巨大的壓力的:親朋的,輿論的,世俗的,傳統的。可是,為了愛情自由,徐志摩手執明火,第一個衝上前去,為後來者殺出了一條路。
即便放在現代,也不得不說,徐志摩是勇敢的。
這個世界上,大部分人的婚姻都是年紀到了,便隨便抓一個差不多門當戶對的人,平平淡淡過完一生。好不容易來人間走一遭,卻一輩子怨懟,一輩子從未嘗過愛情的真正滋味。
愛情這杯鴆酒,只要親自品嚐過其中的甘美,誰還願意繼續之前的乏味?徐志摩只是做了很多人想做,卻不敢做的事。
一個人一輩子,不可能永遠只喜歡一個人,感情是流動的,在婚姻這座圍城裡,覺得彼此不合適,分開之後尋找更好的伴侶,不是更符合人性?
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以“出軌”與否來判斷一個男人的好壞,這樣的三觀太扁平了,也太片面了。這會讓我們一葉障目,看不清事情的真相,和人性的幽微曲折之處。
況且,徐志摩的感情都是開誠佈公的,他不想欺瞞張幼儀,他也並沒有腳踩兩隻船得兩邊的好。他想追求林徽因,在追求之前,先把婚給離了,這比現在很多中年男人坦誠多了。
之後,他也是苦追林徽因而不得,才與符合他愛的理想的陸小曼熱戀。徐志摩固然多情,但他並不濫情。
跟陸小曼結婚後,他也並沒有同別的女子有瓜葛。這方面,比胡適、郭沫若等人實在是好太多了。
誠然,他對張幼儀是太冷酷了。張幼儀跟朱安不同,她是很願意改掉身上舊時代氣息的。但是,正如張愛玲所說,“一個男人要是不愛你了,你哭是錯,笑是錯,死了也是錯。”
他對張幼儀的所有冷漠,都是後世人誤解的“渣”,都是源於他情感方面的自私。而自私,往往是深情之人的特質。
三個人的故事裡,總要除掉一個人的姓名。於是,他把所有的激情和浪漫交給了林徽因,把所有的冷漠和殘忍交給了張幼儀。
總要有一個人離開,總要有一個人失意。
3、對陸小曼,徐志摩是極富責任感的
徐志摩和陸小曼的愛情,非常熱烈。
他傾盡才華給她寫詩寫文章:
“一生至少該有一次,為了某個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結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經擁有,甚至不求你愛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華里,遇到你。”
“眉眉,這怎好?我有你什麼都不要了。文章、事業、榮耀,我都不要了。詩、美術、哲學,我都想丟了。有你我什麼都有了。”
與陸小曼婚後,徐志摩就化身成為“寵妻狂魔”。別的不說,光看他們拍照的姿勢和眼神,便可瞧出端倪。跟張幼儀的照片,徐志摩頭頸僵硬,笑容勉強。與陸小曼的呢,他輕輕依偎著,眼神裡全是從內心底泛出來的寵溺和甜蜜。
他毫不介意地吃陸小曼的剩菜,還常常抱著她上樓。徐父徐母看在眼裡,非常上頭。後來他們乾脆眼不見為淨,搬出去跟張幼儀住,並且斷了徐志摩和陸小曼的經濟來源。
到底,什麼才是渣男?那些濫情而又不負責任的男人應該算得上渣男。
而徐志摩頂多算得上自私,他沒有濫情,也沒有不負責任,更加沒有玩弄他人的感情。
如果他是個渣男,他大可在父母斷絕經濟來源,並且他自己也厭倦了陸小曼之後,重新尋找別的女人,或者拋棄陸小曼,乖乖回到父母身邊安心啃老。
很多富家子弟不都是這樣?愛起來的時候都是山盟海誓非你不娶,但是最後被生活(父母)一逼,還不是麻溜的認錯回家去?
徐志摩並沒有這樣做,他從未吃過生活的苦,卻為了能讓小曼過上物質充裕的生活,輾轉各地,多校兼職。
東吳大學,光華大學,北京大學,北京女子師範大學……哪裡給的報酬豐厚就往哪去,甚至為了省錢,坐免費的郵政飛機。最後出事,也是因為省錢坐了免費飛機。
梁實秋曾說:“志摩臨死前幾年的生活,確是瀕臨腐爛的邊緣,不是一個敏感的詩人所能忍受的。”
徐志摩對陸小曼,確實是全心全意的。這份深情,恐怕現在很多男士都做不到吧。
4、你以為我品行不端,卻不懂我情深似海
歷來,女人以深情為榮,男人以痴心為恥。這就如同《西遊降魔》裡玄奘所說的:“我是做大事的人,不能在乎這些小情小愛。”男人深情,可能會被嘲笑。
徐志摩一生都在追求“愛、自由和美”。他可以冒著大雨,約朋友看雨後彩虹,在世俗的世界裡,他是一個純粹地活出真自我的人。他不在意他人的評價,他只想活出真實的自我。
而愛情,更是他一生奉行的信仰,他在那些貌美而有才情的女子身上寄託了自己對於“愛、自由和美”的理想追求。
他曾把這份理想託付在林徽因身上,奈何落花流水繁華一夢;
後來,他又把理想託付在陸小曼身上,希望她能盡情發揮才華,創造出藝術方面的傑出成就來。只可惜,陸小曼只愛歌舞昇平十里洋場。
林徽因和陸小曼都成了徐志摩寄託信仰的幻象,然而幻象終歸是幻象,一被現實打擊,便面目全非。但無論如何,徐志摩都是以一介文人瘦弱的雙肩,硬生生地扛下來了,以至於最後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自古深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嘆!
作者:水清,十點讀書籤約作者,在十點讀書、人民日報、洞見等發表過40餘篇10萬+。@水清讀書 與你一起,解讀名著中的情感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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