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回來的時候,順路買了杯奶茶,負責下單的女店員眼睛很大很亮。
我付賬的時候隨口說了句,“你的眼睛真好看。”
女店員愣了一下,旋即低頭笑了,臉上一抹飛紅。 遞給我奶茶的時候都有些害羞。
徐志摩說,最是那一低頭的溫柔,像一朵水蓮花不勝涼風的嬌羞。
我以為是道盡了姑娘的美麗。但是然後呢?我接過奶茶就會走,我不會記得她的樣子,下次也未必會再來買奶茶。
我的讚美僅僅是因為自己心情好,也想給接觸到的人一個好心情。
這當然不是喜歡。
我以為【撩】是一箇中性詞,它本質上並沒有好壞的詞意,也談不上認真或散漫的態度。
【撩】與【喜歡】是兩個有交集但非互相統屬亦不能簡單分割的詞。
或許有的人天生木訥,不善言辭。但是相信我,在喜歡的對象面前,每個人都會無師自通。
怎樣的撩才代表喜歡,怎樣的撩只是套路 ?
喜歡是發乎自然的,是落筆時的靈機一動。套路是摳字,是洗稿,再怎麼掩飾也有一股子生搬硬套。譬如明明烈日炎炎,他非往月亮上扯,說你是他的故鄉。
撩就是撩,而喜歡是很用心的撩。有的撩只是隨意的一掠而過。而喜歡這種情緒會推動著你,一再而再。止不住的心猿意馬,停不下的蜜裡調油。
我想,退回到買奶茶的一瞬間,如果我喜歡她,我會怎麼說?
“你的眼睛很大,我大概在裡面迷路了。”
——情何以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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