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告對方強姦

強姦罪侵害的是女性的性自主權,是一種很惡劣的犯罪。如果對男性實施同樣的行為的話,因我國刑法規定的強姦罪受害主體僅為女性,一般是定為猥褻罪。那麼

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告對方強姦呢?

  一、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告對方強姦

  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的意志,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強姦罪是一種嚴重的刑事犯罪。控告強姦罪要注意刑法的追訴時效。控告他人強姦要及時,儘量在第一時間報案。總之,強姦是一種犯罪行為,對自己最好的保護當然是及時報警。

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告對方強姦

  二、強姦罪相關法律問題諮詢

  如果告別人強姦罪,在什麼樣的情況下不構成,或者是私下可以解決。

  答:女方自願的話是不構成強姦罪的。但強姦罪屬於公訴案件,是不可以私下進行解決的。但是犯罪嫌疑人可以取得受害人的諒解,爭取量刑上輕一點。

  三、強姦罪的量刑標準及預防問題

  根據1997年10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安全教育,對於新入學的大學生來說,十分必要。而像中南大學這樣,把防範女大學生性侵害內容寫入《大學生活安全手冊》,還是頭一回聽說。無論是安全手冊例舉的需特別防範性侵害的10類女生,還是應對“社交性強姦”的辦法,都很有針對性,充分體現了中南大學對女生的關愛與尊重,相信會受到家長和學生的稱讚。

  “社交性強姦”,不是法律定義的罪名,而是中南大學總結出的一種現象,即:在社會交往中,一些心存不軌的人利用或製造機會把正常的社交引向性侵害,受害人大多是熟人,往往由於各種顧慮不敢揭發。中南大學總結的這種現象很現實,帶有一定的傾向性,對於新入學的缺乏社會經驗的女大學生來說,弄不好很容易成為某些人的“獵物”,雖然光靠這個《手冊》未必能解決大問題,但最起碼對女大學新生是個提醒。

  防範“社交性強姦”,主意不錯,但仔細琢磨有兩個問題值得探討。一個是防範誰很籠統,究竟要防的是誰呢?作為剛入學的女大學新生,其社交面大概更多的在校園,校園經常接觸的除了男生就是男老師。照此分析,大概首先要防的是男生和男老師。把男生和男老師當成假想敵,有點可怕。儘管校園中也無法排除色狼,比如,老師借輔導之名強姦學生的現象時有報道,但畢竟還是少數。

  另一個是需特別防範性侵害的10類女生的分類,看似表述形象具體,但細琢磨有的也很牽強,難以對號。比如,“長相漂亮,打扮時髦者”,漂亮和時髦固然搶眼,但本身不是什麼問題,是問題的倒是漂亮和時髦到什麼程度才會招來色狼騷擾乃至強姦,概念和標準都很模糊。而“文靜懦弱,膽小怕事者”與“貪圖錢財,追求享樂者”相比,前者看不出容易成為“獵物”,後者雖有可能,但恐怕憑說教難以動她們的心。說白了,這10類女生的分類作為旁觀者聽明白了,具體落到當事女生未必就管多少用,況且未必就整整是10類。

  “社交性強姦”有其廣泛的社會原因,絕非校園獨有,因而防範“社交性強姦”不能光靠高校,也不能只望女生看《大學生活安全手冊》,需要道德與法律雙向發力,以良好的道德建設營造清新的社會風氣,用嚴格執法懲處社交中實施性侵害的加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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