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你,同一人同一車,男子一月兩次酒駕終被拘

4月20日晚,吳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沙集中隊在迎賓大道將軍公園處夜查,20時50分,吳起縣人喬*兵駕駛陝JR513*號皮卡車行駛至檢查點時被民警攔下檢查,其身上散發著酒味,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為50mg/100ml,且其無法出示機動車駕駛證,民警遂將其帶回做進一步調查。

又是你,同一人同一车,男子一月两次酒驾终被拘

經調查,喬*兵曾於2020年3月20日晚因飲酒後駕駛陝JR513*號皮卡車被查處,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6個月。本次是其在一個月內第二次酒駕被查,還涉嫌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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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其在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0元、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對其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行政拘留10日、罰款2000元的處罰,兩項合併執行,處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2500元的處罰,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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