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性侵养女案,当务之急是及时全面深入取证,防止证据灭失!

近日,某上市公司高管鲍某某被曝出性侵“养女”引起广泛关注。当地警方曾立案又撤案,目前,警方再次立案。纵观官方媒体、新闻媒体报道,个人认为,在我们热议此案的同时,可能很多的关键证据已经灭失。定罪很难!

高管性侵养女案,当务之急是及时全面深入取证,防止证据灭失!

高管性侵养女案,当务之急是及时全面深入取证,防止证据灭失!

显然,该案如果能够定案,涉嫌的罪名是强奸罪。然而,强奸罪是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办理的一种犯罪。坦白的说,在司法实践中,估计有三分之一的强奸案未能进入司法程序,有三分之一的强奸案立案后未能破获;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之后,又有近一半的人难以认定为犯罪或者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不批准逮捕。真正被以强奸罪定罪处罚的,并不太多。

究其原因,是因为强奸案本身就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强奸案一般是发生在封闭空间,且很多强奸案是发生在熟人之间,关系影响了判断,大多数嫌疑人到案后拒不供述,大都表现为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一比一,嫌疑人和被害人各执一词,缺乏其他直接证据,虽有些间接证据,但证明力也较弱。证据达不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基于以上原因,强奸案存在定性难、取证难、处理难。

由于强奸案的办理存在诸多难点,所以及时、全面的取证十分重要,一不小心,证据灭失,将会给案件带来毁灭性的影响。个人认为,高管性侵养女案,本身可能证据就不多,在我们热议的同时,也许很多证据已灭失。后续侦查比较难,最后定罪的希望不大。

在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法定证据种类有以下几种: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9.电子数据。 我们结合高管性侵养女案,看看本案能够取得哪些证据。

高管性侵养女案,当务之急是及时全面深入取证,防止证据灭失!

  • 01 物证

由于时过境迁,本案中的物证,比如避孕套、实施暴力的工具、撕烂的衣裤以及一些DNA痕迹物证,估计难以取得。

  • 02 书证

强奸案中极少存在有用的书证。即便有书证,也是其他证据转化的书证,如微信聊天记录转化的书证,本身依附于其他证据,单独证明的意义不大。本案在书证方面,要重视的是被害人曾经的病例资料。除此外,其他书证作用估计不大。

  • 03 证人证言

强奸案一般发生在封闭的空间之内,一般都没有目击证人,即便有证人,也仅仅是知道一些强奸发生之前或之后的事情,这些均不是直接证据,证明作用有限。本案的关键证人估计是被害人的母亲和嫌疑人被害人身边的人。然而,被害人母亲现在也未发声,态度如何也不明朗,其证言有无用处,难以保证。再则,嫌疑人身边的人故意多半也是偏向于嫌疑人的,对认定嫌疑人构成强奸罪没有益处。至于被害人身边的人也要引起注意,

看看被害人曾经有无向身边的人说过被性侵的事情。这十分重要。

  • 04 被害人陈述

这可能是本案唯一的直接证据了,然而,仅有其陈述是不能定罪的,在缺少其他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最终能否定罪,关键是看其所述的细节能否与一些间接证据相互印证,增强其所述的可信度,否则,本案定罪希望渺茫。

  • 05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本案嫌疑人本身就是学习法律的,逃避侦查意识和能力较强,目前来看,其是坚决否认性侵一事的,估计后续这个态度也不会有所改变,想通过审讯突破,难上加难。而且目前未见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其有大把机会消灭一些可能存在的证据,并作一些安排,会导致本案侦破更加困难。

  • 06 鉴定意见

强奸案最重要的鉴定就是被害人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或者是处女膜有无破损的鉴定。人体损伤是容易恢复的,建议这块得早做。本案除了检查被害人身体损伤情况,特别要注重检查其处女膜有无破裂。如果其没有男朋友,没有和其他人发生性行为可能,处女膜又破裂的话,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了。所以说,本案的鉴定意见很是重要。

  • 07 各类笔录

也是由于时过境迁,现场勘验笔录对本案作用不大,不过,对嫌疑人家的勘验检查必不可少,万一能发现什么物证呢?辨认笔录,更是没有用处,双方都认识,这无法回避;只是看看检查被害人身体看看能否发现有被性侵的损伤,估计够呛。其他笔录更是没有用处了。

  • 08 视听资料

本案性侵是发生在嫌疑人家里,视听资料只能看嫌疑人家里有无安装监控录像或者嫌疑人性侵时自己有无偷偷录像,但是,即便是有,估计现在也找不到了,事情一曝出,早就删了。此外,目前来看,被害人应该也没有掌握能够证明嫌疑人性侵的视听资料,如果有,其早就拿出来了。

  • 09 电子数据

我认为这是本案最关键的证据。实务中,很多强奸案都是依托电子数据来敲定的。我们都会要求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扣押嫌疑人、被害人的手机,做电子数据勘验,恢复、提取手机内的数据,如果是熟人作案的,往往审查电子数据会发现一些玄机。而且这种证据也是最客观、最真实的。此外,嫌疑人家中的电脑、平板也不能放过,包括其网络云盘、邮箱等可以储存照片、视频、文字的空间都不能放过,也许会有用发现。不知道有无及时扣押这些存储的介质。被害人的聊天记录、朋友圈都要详细的审查,应该有重要发现。

高管性侵养女案,当务之急是及时全面深入取证,防止证据灭失!

总的来说,本案不是第一时间发案,目前只有被害人陈述这一直接证据,其他间接证据比较少,间接证据很难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加之嫌疑人拒不认罪,又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取证难,定罪更难!目前最重要的是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及时取证、全面取证、深入取证,也许还有定罪希望,否则,嫌疑人可能逍遥法外。

我们期待还原事实,更期待公平正义!

高管性侵养女案,当务之急是及时全面深入取证,防止证据灭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