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发布全球首个证券型代币规范,预计10月上线

STO,全称Security Token Offering,即证券型代币发行。

中国台湾金管会主委顾立雄6月27日亲自主持记者招待会,公布全球首创的证券型代币发行(STO)相关规范,除定调STO属于证交法管理的有价证券,并以募资金额3000万元做为分级管理门槛,预计10月上线实施。


台湾发布全球首个证券型代币规范,预计10月上线


图:顾立雄

顾立雄表示,证券型代币因具投资性及流动性,应视为有价证券纳入证交法规管。目前各国对于STO发行均要求依现行证券法办理,未另订专法规范,部分国家则鼓励通过金融监理沙盒进行实验,此次为参酌各国规范及案例订定STO相关规范,为全球首创。

顾立雄指出,STO规划为分级管理,募资额若在3000万元(台币,下同)以下,可豁免申报义务;募资额超过3000万元则应依「金融科技发展与创新实验条例」申请沙盒实验,实验成功后依证交法规定办理。

不过,顾立雄表示,虽然募资3000万元以下案件无须申报,但必须符合相关发行规范。首先,发行机构必须为属公司法组织、且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同时仅限专业投资自然人可参与认购,对每一STO案的认购限额不得超过30万元。

发行流程方面,发行人仅能通过同一平台募资,平台应确认发行人符合相关应备条件及编制公开说明书。若是由平台自行发行STO,则应由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复核后才能办理。


台湾发布全球首个证券型代币规范,预计10月上线


STO交易方面,顾立雄表示,平台需取得证券自营商执照,采议价买卖、并视市场状况适时提供合理的参考报价,每档STO单日交易量不得超过发行量的一半。对于价格异常波动的STO,应订定相关价格稳定机制。

STO平台规范部分,需取得证券自营商执照,最低实收资本额1亿元、营业保证金1000万元。单一平台受理的STO豁免案件,所有发行人募资金额总计不得超过1亿元,且受理首档STO交易满1年后,才能再受理第二档STO发行。

为维护投资人权益、确保交易资料有效保存,顾立雄表示,STO平台应与集保结算所签约,每日由平台传输交易信息给集保备份,并由集保提供投资人查询STO余额服务,以协助投资人确认STO交易信息正确性。

为管控防洗钱风险,避免特定犯罪所得以虚拟通货认购或交易的匿​​名性风险,同时考量以虚拟通货作为资金来源,相关举证及查证较困难,顾立雄表示,STO认购及买卖应采实名制,并限由同名银行帐户以新台币汇出、入款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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