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社保中心:强化督导考核 为脱贫攻坚“加把力”

近日,娄星区社保中心结合实际重新修订了《娄星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脱贫攻坚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在脱贫攻坚一线干事创业、攻坚克难的积极性,为今年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制度保障。

明确职责,队伍管理“精”。办法详细规定了驻村队长与驻村队员的工作职责,制定了工作纪实、驻村考勤、汇报交流、整改推进等四项制度,对脱贫攻坚进行责任分解,形成了“中心领导亲自指挥、两支队伍脱贫攻坚、帮扶小组包干负责”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

立硬措施,考核问责“严”。办法明确在省市考核、上级通报、督查检查、月度讲评、入户走访、驻村帮扶等具体工作中出现脱贫攻坚工作落后、排名较差、问题突出等责任追究情形时对相关责任人一律追责到人,确保中心帮扶责任人扛牢政治责任,强化作风建设,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工作部署上来,全面完成今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奖罚分明,激励保障“实”。办法规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成效明显、作风优良、深受群众好评,且年度考核工作突出的驻村队长与驻村队员享受择优任用的奖励待遇,并优先纳入年底评先评优范畴;全力保障驻村干部工作、生活条件以及必要的工作经费,从各方面关心支持驻村帮扶工作,促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罗肖涛、阳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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