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需丨昭通4縣創業擔保貸款來了!


魯甸縣

一、貸款對象


(一)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二)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

(三)復員轉業退役軍人

(四)刑滿釋放人員

(五)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在校高年級大學生、休學創業大學生和留學回國學生)

(六)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

(七)返鄉創業農民工

(八)網絡商戶

(九)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卯家灣易地搬遷安置戶)

(十)農村自主創業農民


二、貸款條件

(一)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以外,申請人本人及配偶在承貸銀行沒有其他貸款。

(二)申請人年齡為女18—50週歲、男18—55週歲;

(三)“貸免扶補”創業擔保貸款除彩票、信息中介、娛樂等行業不可申請,其他行業都可以申請創業貸款;

(四)申請人在魯甸縣轄區內有經營實體並取得相關合法證照正常經營,具備還款能力。


三、貸款額度、期限及還款方式

(一)貸款額度:5—15萬元,由承貸銀行根據實地考察規模確定額度。

(二)貸款期限:3年。

(三)還款方式:“貸免扶補”創業貸款本金償還方式分為三次償還全部本金,即:貸款合同簽訂第12個月償還本金10%;第24個月償還本金20%;第36個月償還本金70%(經借款人與承貸銀行協商一致後可在貸款合同中約定提前還款條款)。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本金償還方式為三年一次性償還。


四、貸款貼息方式

在規定期限內由財政全額貼息,如果逾期未還,貸款利息及罰息由貸款人承擔。

五、所需基本材料(最終以銀行所需資料為準)

(一)創業計劃書

(二)創業擔保貸款申請審批表;

(三)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

(四)借款人已婚者、雙方結婚證複印件 (離婚申請人提供離婚證複印件);

(五)退伍證、大中專畢業證等複印件;

(六)《就業創業證》複印件;

(七)2009年以後登記註冊的工商營業執照(正常經營1年以上)正副本複印件;其他經營有關證件(比如:餐飲服務許可證、衛生許可證、消防安全許可證等,針對行業要求提供。)

(八)保證擔保承諾書;

(九)擔保人單位工資收入證明及承諾書;

(十)擔保人責任告知書;

(十一)擔保人身份證複印件;

(十二)建檔立卡戶提交鄉鎮出具的證明材料;

(十三)租房合同,若房屋屬於自己名下的需要出示證明材料(例如房產證或村(社區)出示的證明)。

以上資料一式兩份,除註明原件的必須用原件,其他均可用複印件。所需資料涉及簽名的,必須是本人親筆簽名,如果出現代簽後果自負。


六、注意事項

(一)擔保人必須是符合銀行擔保條件的魯甸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

(二)2020年創業擔保貸款啟用雲南省公共就業服務網上系統,因此不能更換資料。

(三)領取貸款表冊時須提供貸款人夫妻雙方及擔保人徵信報告(詳細版)和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任何人徵信報告有2次以上不良記錄均不在貸款範圍。

(四)申請人領取相關表冊後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上交,逾期不交視為放棄,經辦機構嚴格按交表時間實行先後順序編號登記管理。貸款名額有限,先交資料先審核,審核合格後發放,發放完為止。

(五)發放貸款前,經辦機構會同承貸銀行對申請貸款人的經營狀況開展貸前調查,屬實者即行按程序報審發放貸款。《營業執照》與經營狀況不相一致的,終止審批貸款。

(六)申請貸款人和擔保人的信息必須真實填寫,尤其是聯繫方式,聯繫電話與申請貸款人和擔保人不相一致者,一律不予受理。

(七)申請貸款對象原則上須經過創業培訓。


七、報名及聯繫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10日。


(二)聯繫方式

1.魯甸縣人社局:馬娟(8124784、3195503)

2.魯甸縣工商聯:馬吉黨(8124702)

3.魯甸縣總工會:甘立梅(8121669)

4.魯甸團縣委:陳景豔(8121333)

5.魯甸縣婦聯:徐斯志(8121341)


鎮雄縣


一、貸款對象(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扶貧搬遷戶、大中專畢業生、退役軍人、參加創業培訓對象、殘疾人優先)


(一)“貸免扶補”、創業擔保貸款對象。指法定勞動年齡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鎮雄縣內從事個體經營、合夥創業的城鄉勞動者,包括: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在校高年級大學生、休學創業大學生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自主創業人員。


(二)小微企業貸款對象。指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0%)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小微企業。小微企業指屬於《統計上大中小微企業劃分辦法》(國統字〔2017〕213號)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


二、貸款額度

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人員自主創業的,個人申請貸款額度最高為15萬元,小微企業申請貸款額度最高為300萬元。


三、貸款條件

(一)申請人(含合夥創業的股東)在提出貸款申請時,未在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就業(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除外),且不屬於已經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在鎮雄縣轄區內有營業執照和經營實體。


(二)在提交借款申請時,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應無其他貸款。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人,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0%)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小微企業,企業信用良好,無拖欠農民工工資等行為。


四、申請材料


(一)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材料(一式兩份)

1. 借款人需提供材料:

(1)貸款申請表;

(2)創業擔保貸款審批表;

(3)借款人及配偶的個人信用報告(明細版);

(4)創業帶動就業承諾書(帶動建檔立卡勞動力就業的,需有鄉鎮<街道>出具的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並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作為附件);

(6)營業執照正本及副本複印件(餐飲及小吃類行業,需提供《餐飲服務許可證》複印件);

(7)創業者身份證明(就業創業證);

(8)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且達到結婚年齡的提供本人未婚聲明,離婚的提供離婚證複印件,結婚的提供結婚證複印件);

(9)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複印身份證正反面、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

(10)租房合同(經營場所屬貸款申請人所有的,提供房產證複印件,未辦理房產證的,提供村社區出具的證明;經營場所屬貸款申請人租賃的,提供租賃合同);

(11)貸款人經營場所照片(圖片規格:6—8寸,正面、兩側面三個角度各拍一張照片,共3張);

(12)創業培訓證明材料(已參加創業培訓的,提供創業培訓合格證原件及複印件;優先辦理創業貸款);

(13)網絡商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貸款申報前3個月的支付平臺交易明細、“網店”網址註冊材料、網店登記註冊網頁截圖、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等;

(14)貸款申請人屬大學生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已畢業的提供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在校的提供在校證明,休學創業的出具休學證明;

(15)貸款申請人屬退伍軍人、殘疾人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需提供相關證件複印件。


2. 擔保人需提供材料:

(1)擔保人責任告知書原件;

(2)擔保人工作單位證明及承諾書原件(一式三份,擔保人工作單位必須如實填寫擔保人工資收入);

(3)擔保人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身份證正反面、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

(4)擔保人個人信用報告(明細版)。


(二)“貸免扶補”創業貸款需提供材料(一式兩份)


1. 借款人需提供材料:

(1)創業貸款申請審批表;

(2)創業計劃書(必須本人簽字);

(3)創業貸款申請調查表;

(4)借款人及配偶的個人信用報告(明細版);

(5)創業者身份證明材料(就業創業證);

(7)創業帶動就業承諾書(帶動建檔立卡勞動力就業的,需有鄉鎮<街道>出具的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並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作為附件);

(8)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身份證正反面、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

(9)營業執照正本及副本複印件;

(10)婚姻狀況證明資料(未婚的且達到結婚年齡的提供本人未婚聲明,離婚的提供離婚證複印件,結婚的提供結婚證複印件);

(11)租房合同(經營場所屬貸款申請人所有的,提供房產證複印件,未辦理房產證的,提供村社區出具的證明;經營場所屬貸款申請人租賃的,提供租賃合同);

(12)貸款人經營場所照片(圖片規格:6—8寸,正面、兩側面三個角度各拍一張照片,共3張);

(13)創業培訓證明材料(已參加創業培訓的,提供創業培訓合格證原件及複印件,優先辦理創業貸款);

(14)網絡商戶還需準備申報前3個月的支付平臺交易明細、“網店”網址註冊材料、網店登記註冊網頁截圖、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等;

(15)貸款申請人屬大學生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已畢業的提供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在校的提供在校證明,休學創業的出具休學證明;

(16)貸款申請人屬退伍軍人、殘疾人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需提供相關證件複印件。


2. 備用聯繫人所需材料

(1)備用聯繫人信息表;

(2)備用聯繫人責任告知書;

(3)備用聯繫人工作單位證明及承諾書;

(4)備用聯繫人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身份證正反面、戶口薄首頁及本人頁);

(5)擔保人個人信用報告(明細版)。


(三)小微企業貸款類需提供材料(一式兩份)

1. 企業法人應提供材料:

(1)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小額擔保貸款申請審批表;

(2)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吸納就業情況認定證明;

(3)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4)企業職工花名冊原件及複印件;

(5)企業新招錄人員錄用登記手續(縣人社局勞動監察大隊已備案);

(6)經縣人社局登記備案的勞動合同原件及複印件;

(7)社會保險登記證(附上年度最後1個月和申請前1個月繳費憑證);

(8)上年度或申請前1個月的企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原件及複印件;

(9)企業工資支付憑證、工資表(上年度最後1個月和申請前1個月工資發放表)原件及複印件。


2. 擔保應提供材料:

(1)擔保機構擔保:小微企業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可由郵政儲蓄銀行鎮雄支行認可的擔保機構為貸款提供擔保;

(2)抵押、質押擔保:經郵政儲蓄銀行鎮雄支行同意,可用借款人(企業)的房產、土地使用權、有價證券等作抵押或質押擔保。

五、貸款期限

根據財政部關於修訂發佈《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金〔2019〕96號)要求,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貸免扶補”)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六、還款方式

創業擔保貸款及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到期一次性還清。“貸免扶補”貸款合同簽訂後第12個月的20日償還貸款本金的10%,貸款合同簽訂後第24個月的20日償還貸款本金的20%,貸款合同簽訂後第36個月的20日償還貸款本金的70%。


七、擔保方式

(一)個人申請貸款的擔保,由縣區內工作的財政供養人員或銀行指定的國有企業作擔保,也可由承辦銀行機構認可的借款人的個人合法房產、有價證券等質押或抵押。

(二)小微企業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可由經辦銀行認可的擔保機構為貸款提供擔保。經經辦銀行同意,可用借款人(企業)的房產、土地使用權、有價證券等作抵押或質押擔保。


八、相關事項

(一)“貸免扶補”、創業擔保貸款起止日期: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7月30日。

(二)經辦人及聯繫方式

1.縣人社局經辦人及聯繫方式:張文明(13578085958)、汪宗飈(15974851246)。地點:縣就業局服務大廳(南大街人社局二樓)

2.其他經辦機構辦理人及聯繫方式:

團縣委:陳贊(13887038567)

縣工商聯:申雪梅(13408817646)

縣總工會:潘培(18388704411)

縣婦聯:楊娣會(15125367502)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賀家壽(15208709186)

(三)申請“貸免扶補”、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夫妻雙方持身份證到中國人民銀行鎮雄縣支行查詢徵信條件符合的,再到承辦單位辦理;

(四)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創業人員,必須參加縣人社局組織的創業培訓並考核合格後,優先辦理創業貸款。

(五)為方便符合貸款條件但不能現場領取表冊的創業者及時領取相關貸款申請表冊,可登陸鎮雄人社網(http://zxhrss.cn)自行下載。


威信縣


一、貸款對象

(一)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①城鎮登記失業人員;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③復員轉業退役軍人;④刑滿釋放人員;⑤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⑥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⑦返鄉創業農民工;⑧網絡商戶;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⑩農村自主創業農民。


二、貸款條件

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申請人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時,本人及配偶應沒有其他貸款。


三、貸款額度

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雲政發〔2018〕75號)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人員自主創業的,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或貸免扶補”創業貸款,根據個人提供的擔保情況和經營狀況,申請貸款最高額度可提高至15萬元。


四、貸款期限

根據《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2016〕85號)要求,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或個人“貸免扶補”創業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貸款個人和小微企業,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但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提前還款不能繼續享受第二次或第三次創業擔保貸款。


五、還款方式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到期一次性償還本金,從2020年1月1日起,將個人“貸免扶補”創業貸款本金償還方式從5次調整為3次。即:貸款合同簽訂第12個月償還本金10%,貸款合同簽訂第24個月償還本金20%,貸款合同簽訂第36個月償還本金70%。


六、貸款材料

①“貸免扶補”創業貸款申請審批表;

②創業計劃書(必須本人簽字);

③擔保人責任告知書(原件);

④擔保人工作單位證明及承諾書(原件);

⑤營業執照正副本複印件;

⑥創業者身份證明文件(就業創業證);

⑦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或離婚證);

⑧貸款人及配偶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均需要);

⑨貸款人及配偶戶口本複印件(戶口冊首頁及本人頁);

⑩擔保人及配偶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均需要);

⑾擔保人及配偶戶口冊複印件(戶口冊首頁及本人頁);

⑿擔保人工資收入證明;

⒀租房合同;

⒁其他經營有關證件;

⒂貸款人及配偶、擔保人及配偶徵信查詢授權書(銀行填寫,必須本人簽字)。以上資料一式兩份,除註明原件的必須用原件,其他均可用複印件。


七、有關要求

(一)取消帶動就業本省戶籍的限制條件和減少“貸免扶補”創業貸款本金償還次數,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確保“貸免扶補”創業貸款政策持續健康發展。

(二)放寬貸款人擔保條件,凡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職在編月領工資3000元以上職工方可為貸款人提供擔保,原則上不能提供重複擔保。

(三)貸款表冊必須是符合條件的申請貸款人持本人和擔保人夫妻雙方徵信報告、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驗證後領取。

(四)領取相關表冊後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上交,經辦機構嚴格按交表時間實行先後順序編號登記管理。

(五)發放貸款前,經辦機構會同承貸銀行對申請貸款人的經營狀況開展貸前調查,屬實者即行按程序報審發放貸款。《營業執照》與經營狀況不相一致的,終止審批貸款。

(六)申請貸款人和擔保人的信息必須真實填寫,尤其是聯繫方式,聯繫電話與申請貸款人和擔保人不相一致者,一律不予受理。

(七)申請貸款對象必須經過創業培訓,未經過培訓的貸款申請人,要報名培訓合格後方能審批發放貸款。

(八)創業擔保貸款貸款工作自2020年4月1日啟動,9月30日結束。各經辦機構和承貸銀行要嚴把貸前資格審核、貸中程序管理、貸後跟蹤服務關,保質保量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大關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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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馮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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