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汉奸李香兰,被执行枪决前拿出一物,立即被我国无罪释放

“夜来香,我为你歌唱,夜来香,我为你思量……。”

年纪大一些的朋友可能会比较熟悉这首歌,每当听到这首歌,可能就会想到它的演唱者——李香兰。

这是一位中日双语,歌影两栖明星,她给很多人留下的印象可能只是一位美女歌手,可有多少人知道她曾以汉奸罪被捕锒铛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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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时,日本占领了东三省,并极力扫除东北“异端分子”,居于东北沈阳的李香兰父亲遭到日本逮捕、扣留,事后,为免遭更多迫害,她父亲带领全家去到了中国好友李际春家里,李际春收了李香兰为义女,给她取了个新名字,叫做李香兰,这便是她的名字“李香兰”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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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香兰颇有才艺天赋,然而,在她投身演义事业之中后,她的才艺天赋以及特殊身份,很快便被日本操纵策划的“满洲国电影协会”相中,并设法让她入会,再予以包装,以中国歌星身份出道。

不久,李香兰又在日本电视台综艺节目上演唱了《渔家女》《昭君怨》《孟姜女》等中国歌曲,再以一首《夜来香》名声大噪。此后,李香兰主要在中国发展演义事业。

后来,李香兰还替日本人演了一些日军宣传片,以掩饰侵华事实为目的的电影,完全效忠于日本。这时候的李香兰受欢迎程度不但丝毫未减,反与日俱增。李香兰逐渐成为了日本关东军推行战争策略的糖衣炮弹。

或许是良心发现,李香兰也开始对日本人极为不满,但彼时的她已完全陷入日本人的掌控之中,身不由己,只能继续昧着良心欺骗着中国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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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日本战败,李香兰被国民政府以汉奸罪逮捕,当时的人们都认为她是中国人,干的是为日本效力祸害中国人民的勾当,是吃里扒外的汉奸。因此,国民政府将其逮捕,并准备将其判处死刑。

眼看就要被判处死刑,事情却突然来了转机。判决时,她的朋友拿出了一样东西证明了她的清白——日本公民身份证。

如此一来,国民政府便没理由再判处她为汉奸罪了,人家本就是日本人,为自己国家效力,理所当然,因此,李香兰被判无罪,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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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李香兰并不是中国人,而是地地道道的日本人。李香兰这名字也不是她的原名,她的日本姓名叫做山口淑子。只是出生于中国奉天(今沈阳),在中国的土地上长大,深受中国文化熏陶,再加上有着中国姓名,所以大家都以为他是中国人。

庭审时,她有日本公民的身份便保住了性命,这一是因为她的行为确实算不上汉奸;二是当时的中国人心肠软,过于善良(毕竟李香兰确实做过危害中国人民的事),所以放过了她。

李香兰也深知自己做过危害中国人民的事,所以回国后也一直没有忘记中国人的好,再也没做过伤害中国人的事。而且她还在小泉纯一郎首相参拜靖国神社时,发文表示反对,极力劝阻,因为她认为小泉纯一郎参拜侵华日军会深深伤害中国人的心,希望日本能承认侵华罪行,这也算是报答中国人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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