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女孩被高管養父性侵:惡魔永遠不會嫌你的孩子年齡小

14歲女孩被高管養父性侵:惡魔永遠不會嫌你的孩子年齡小

14歲女孩被高管養父性侵:惡魔永遠不會嫌你的孩子年齡小

本文配圖選自電影《韓公主》、《媽媽,別哭》等劇照以及相關新聞截圖。

14歲女孩被高管養父性侵:惡魔永遠不會嫌你的孩子年齡小

女孩的一生會面臨怎樣的危險?

很多時候,我們都沒有想到“惡”就在眼前。

“小蘿莉!!你喜歡看書嗎?叔也喜歡看你!”這種明顯的戀童廣告語能出現在大庭廣眾嗎?沒錯,這不是性侵電影刻意包裝的臺詞,它公然出現在南寧朝陽廣場站,顯眼的商業街上所有人都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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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許這樣的內容出現在街道上,本身就是女孩們的危險。

還有這兩天全網都在關注的跨國集團高管性侵養女事件。

鮑某明,1972年出生,曾是國內油氣田領域上市公司副總裁,兼任首席法務官,也是另一家知名通訊公司的非執行董事,教育部認證高層次海外留學人才、全國十佳總法律顧問以及各種大學講師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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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某明

然而,這個光鮮的成功人士涉嫌性侵養女——養女李星星說,如果不是2016年初,又一次被侵犯並且流血,她偶然上網查詢“下體疼痛”,在線醫生提醒她“被強暴”,她的人生可能陷入更漫長的煎熬。

第一次折磨發生在2015年的最後一天,世界沉浸在即將到來的新年氛圍之中,而在天津老家鮑某明的房間裡,她的噩夢開始了。

一米九兩百斤的“爸爸”忽然讓只有70多斤的她坐下看電視,隨後忽然抱住她,開始摸她,然後迅速壓在她身上,在她被忽如其來劇烈的疼痛嚇壞了之前聽到那個忽然變陌生喘著粗氣的禽獸最後一句話是:“穿衣服睡覺不健康”。

有了第一次,就發生了之後無數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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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星星在痛楚中回想起自己怎樣和這個成年男子生活在一起:

她原本跟著離異的母親生活,而母親在網友介紹下認識鮑某明,因為對方一度表示想有孩子又改口說只是想組建家庭,母親動搖過。

但是,他的殷勤和光鮮的社會背景讓母親放下戒心,答應了在一起,更被洗腦覺得星星跟著這個名校畢業的男人會有更好的前途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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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僅僅幾個月之後,她就被鮑某明隻身帶去北京上學。

而現實卻很殘酷。

只要有外人在,養父就是慈眉善目的長輩;可關上門,就會噁心地做出讓她意外的事,比如會忽然撲在她懷裡,掀開衣服用扭曲的聲音喊她“媽媽”,叫自己寶寶。

更多時候,會壓在她身上,哪怕她出血和頭暈也不放過。

在李星星偷偷收集的照片裡,有鮑某明脫掉上衣正準備對她用成人性用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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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鮑某明準備把膠帶粘在李星星身上

還有那些因為反抗和廝打而粘上血或者被扯爛的床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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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李星星踹破的床單

除了肉體,對這個少女的控制還包括精神。

第一次侵犯之後,鮑某明強迫李星星看各種未成年人性題材的非法色情片,尤其是爸爸和孩子亂倫的類型,恬不知恥地教育她:“你看大家都是這麼做的,國外也是這麼做的,別人家都是這樣,只是沒有告訴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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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鮑某家裡電視上的未成年人性題材的非法色情片

而第一次報警對鮑某明毫無影響,反而讓他變本加厲,放年假他也不再讓母女見面,還偷偷停了她的學業,親生媽媽的來電只能在他監視下接聽,連星星上廁所都不可以關門,並且隨時會忽然登錄她的微信、QQ。

喪心病狂到什麼地步呢?她微信裡只被允許有“爸爸”一個好友,不準說“被爸爸按在床上”,而要說“你喜歡爸爸,爸爸也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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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包括把自己滿腦子的變態灌輸給年幼的星星,他不斷地在各種場合告訴孩子:動畫片裡的角色、動物園的動物、甚至和親生母親都可以跟她做“那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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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具諷刺意味的是,鮑某明這個雙標派早在2011年就開始撰寫個人博客“律動空間”。

當年的12月1日,他寫了一篇名為《從“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護的差距》的博客。

在文中稱:“中國刑法對‘姦淫幼女罪’有專門定義,特指‘行為人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無論幼女是否自願。但相關司法解釋又規定‘行為人確實不知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未造成嚴重後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這個司法解釋再加上同時存在量刑較輕的‘嫖宿幼女罪’,使得對幼女實施性侵害的定罪和量刑產生了很大空間和變數。”

還真是學以致用,星星被侵犯時正好1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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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煙臺警方通報:全面調查性侵一案,商情檢察院派員參加。鮑某明的僱主們也紛紛和他解除了合作關係,相信如果一切調查證據確鑿,犯罪者必將承受最嚴厲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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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痛心的事實是:

即便製造罪孽的人被嚴懲,被傷害的女孩也不知需要多久才能身心痊癒。

別忘記那些曾經被拽入深淵的女孩,“重新活過來”是她們生命裡必須面對的沉重命題。

而在400年前,有位女孩特別勇敢,她是17世紀意大利唯一以作畫為生的阿特米希婭-津迪勒奇,歐洲藝術史上第一位可考證的女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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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特米希婭自畫像

從小喪母的她卻很早就展示出了在繪畫上過人的天賦,然而18歲時,她被父親送到著名畫家阿格斯迪諾-塔西那裡學習透視,卻被對方強暴,平日裡被視作父輩般的導師撲向她時,這種絕望無法傾訴。

更無恥的是,這位衣冠禽獸導師不斷哄騙年輕的她屈從於淫威,還謊稱會娶她,直到被她父親發現而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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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阿特米西亞的塔西

對方卻反咬一口,說被阿特米希婭勾引,咬定她是個蕩婦。

在當時的環境中,輿論一邊倒地支持男方,紛紛指責阿特米希婭行為不端。

然而她不屈服,更沒像當時有同樣遭遇的姑娘一樣,墮落或者輕生,哪怕再痛苦再覺得羞恥,她也一次次將對方的惡行在法庭上重複,甚至法官對她用刑逼供、當庭進行婦科檢查時,仍然咬緊牙關堅守事實,絕不屈服,最終獲得了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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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迪斯和女僕》

然而不公的司法體系讓勝利顯得毫無意義,強暴者只被判監禁一年,而且遲遲拖延執行。

空有一紙勝訴卻依然被世人指摘的阿特米希婭沒有自怨自憐,她果斷地出走佛羅倫薩。

壓抑、痛楚反而成為了她藝術的支撐,誕生了幾百年後依然震撼眾生的代表作《猶滴斬首荷羅浮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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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滴斬首荷羅浮尼》作者:阿特米希婭-津迪勒奇

在畫中,她把《聖經》裡女子斬殺敵人統帥的場景畫得決然與凌厲,讓同時代男性畫家們也感慨不如,成為那個年代最負盛名的女畫家。

她的偉大之處在於並沒有把整個藝術生涯都變成報復的宣洩,持續的創作涉及各類題材更獲得梅迪奇家族的賞識與贊助,併成功進入了佛羅倫斯藝術學院,成為了歷史上該學院第一位女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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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女孩的媽媽,我一點都不希望我們這個時代的女孩,去擁有像阿特米希婭一般的孤勇,在抗爭的過程中孤立無援;更不希望她們面對類似“李星星”的噩夢。

女孩們健康自由地成長,需要“事前預防”和“事後嚴懲”雙管齊下。

預防性侵的責任請不要扔給母親一個人,“事前預防”才是減少兒童性侵害犯罪最重要的環節,但是由於學校顧慮、家長不重視、孩子害羞,預防性侵法制教育很少出現在校園普法講座中,甚至家長覺得孩子年齡小,沒有必要做這方面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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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護苗2019·防性侵”主題法制教育宣講活動 昌江站,源自:新浪海南

請所有家長記住檢察官的這句話:惡魔永遠不會嫌你的孩子年齡小,教育和預防什麼時候都不嫌早。

而“事後嚴懲”千萬不要變成對受害孩子的二次傷害。

“二次傷害”指的是女孩遭受性侵犯後,辦案的司法人員(公、檢、法)還有周圍人在言語上、態度上對她的繼續傷害,具體表現為:

第一,偵查人員重複訊問案情細節,導致受害人不得不反覆回憶當時受害細節,回憶本身就是再傷害的過程。

第二,審判時讓被害人出庭,使其不得不面對犯罪人,導致心理、情緒繼續受到傷害。

第三,偵查和檢察起訴部門,沒能儘可能地保護隱私——開警車、穿警服辦理此類案件顯然不合適。

第四,周圍人包括父母、親戚、鄰居對受害孩子態度的變化,在傳統貞操觀念的影響下,她本來是一個受害者,卻遭遇歧視和冷言冷語,更加深了孩子受到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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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南風窗》這樣的責任媒體揭露,以及在“李星星”受害之後耐心陪伴在她身邊有類似經歷的“姐姐”。在艱難維權的過程中,北京市法大學的清子給“李星星”講述自己從小被鄰居性侵的往事,鼓勵李星星:“姐姐們不需要你回報什麼,這是姐姐們欠你的,因為我們不夠勇敢。”

最後,不要被任何光環矇蔽,就像“李星星”案件中的惡魔養父,再多的社會榮譽都無法掩飾他的獸性本質,就像在自然界,無論是器宇軒昂的獅子,還是猥瑣的野豬,它們都是禽獸,沒有光環的差異,都要一視同仁地防範。每個孩子都是父母心尖上的寶貝,我們一起努力,別讓寶貝再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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