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再次籌劃“無腦”新政,病入膏肓的中國足球將走向何方?

今日是大雪節氣,中國足球也再次進入了讓人摸不著頭腦的“寒冬時節”。

下午,著名足球記者白國華髮布了重磅消息稱:中國足協正在醞釀有史以來最嚴格的新政策。

足協再次籌劃“無腦”新政,病入膏肓的中國足球將走向何方?

第一,從2020年1月1日開始,所有本土球員和所屬俱樂部重新簽訂合同,原有合同全部作廢。且重新簽訂後,稅前年薪不得超過1000萬元;對於原有年薪超過此標準的,不但不給予任何補償,反而超出的部分由原俱樂部按照剩餘年限分期給予球員30%-50%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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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我們都知道,中國足球職業球員的薪水是所有體育項目裡最高的,而比賽結果也是最給老百姓添堵的。很多人都或多或少地表示過“他們配不上這麼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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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既然是職業聯賽,那麼薪水就是由市場決定的,簡單來說,就是球員和俱樂部二者“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再加上籤訂了合同,說明也具有法律效應,理所應當被法律所保護。

為什麼如今卻突然間被行政手段所幹預了呢?說好的職業化、市場化,又要從頭開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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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對於此項政策有可能引起的法律糾紛,有關方面也做了“充足準備”,那就是:球員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但能否勝訴是一回事。並且,只要球員通過法院起訴,那麼該球員三年內不得在中國足協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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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來,不但公然違背了國家法律的約束力,還相當於為球員提出合理訴求加上了一道枷鎖。足協制定如此霸王條款,可謂與“流氓無賴”無異。

對於已病入膏肓的中國足球來說,無疑是“自掘墳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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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從2020賽季開始,每個俱樂部稅前1000萬人民幣的頂薪本土球員不能超過6個,同時,每個俱樂部的本土球員工資每年支出總額不得超過1.5個億。

本土球員轉會的引援調節費標準線則從原有的2000萬人民幣大幅提高至6000萬人民幣。

每個俱樂部每年轉會淨支出不超過1億人民幣(包含內外援)。

每隊可以擁有一名“超級外援”,引援調解費標準為不超過2500萬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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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健康的組織,不應該為了維護表面的秩序,而選擇設定薪酬上限。

因為,人的能力是沒有上限的,自然需要不設上限的薪酬作為相應的回報,只有這樣,才能讓組織不斷向上發展。

而像足協這樣,採取如此措施,只會讓這個組織陷入平庸甚至墮落的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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