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討好別人,不如做更好的自己


與其討好別人,不如做更好的自己


真正自信的人,不會總是覺得自己很優秀,而是不去評價自己是否優秀,而是沉浸在自己正在做的事情裡。如果一個人總是在評價自己,覺得自己很優秀、自己很有能力,那不是真自信,而是自戀。真正自信的人,是忘記了評價,忘記了評價自己,忘記了別人會評價自己。真正自信的人,他的關鍵特點是不受評價的干擾。


我們把總是想要去討好別人這種現象稱為討好型人格。

討好型人格的表現

所謂討好型人格,指自己對別人太好,太關心別人的感受,而不關心自己的感受。換句話說說,討好別人超出了應有的範圍,是一種不正常的好,好得完全不顧及自己的感受、自己的利益。

一個討好型的人格,會讓人過分討好同事、討好上司、討好老師、討好學生,或者僅僅是討好陌生人。同是討好型人格,討好的對象會有所不同,但都有一個討好型的人格。他/她需要一個“好”的自我形象,“我是一個好人”對他/她來說,太重要,重要的超出了正常的範圍。實際上他/她不僅是一個“好人”,而且已經是一個“太好的人”。請注意,重點不是“好”,而是“太好”,好得沒有了邊界。

如果對同事過分的好,或者對上司過分的好,自己的工作任務就會多得超出正常範圍,做很多本不該自己做的事情,就會導致自己很疲憊,導致自己跟伴侶的情感溝通不足,甚至影響自己的婚姻和家庭。如果對老師過分的好,就會太容易接受老師的無理要求,容易被老師壓榨,尤其是研究生。如果對學生過分的好,就會給學生太寬鬆的分數,對學生的課堂管理過分的寬鬆。如果對陌生人過分的好,就會耽誤自己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甚至容易被陌生人利用和欺騙。討好型人格的人,不能正確界定“好”的內容和邊界,總是把自己的事情耽誤,總是把自己身邊最重要的人耽誤。

當然,還有討好伴侶、父母或者孩子的人。尤其是戀愛的時候,過分擔心戀人對自己的評價,總擔心自己不夠好,總擔心戀人對自己的好是一時興起,總擔心自己的缺點會被發現,甚至埋怨對方不是真的喜歡自己。在對孩子這件事上,也會有過分的好,有討好的嫌疑。或者說,“我是一個好父母”對他/她已經過分重要(下文裡一律只用“他”,“他/她”的搞的太麻煩)。

總之,他總是太好,“我是一個好人”對他太重要,以至於他不僅是一個好人,而且是成了一個只對別人好而不是對自己好的人。別人會說他人很好,可惜,說他很好,只能讓他成為一個“好人”,而不是被別人真心讚賞、愛慕和尊重的人。記得異性那句拒絕別人的話麼?“你是一個好人,可惜我不喜歡你。”“太好”,落不到真正的“好”。

不自信導致討好型人格

在英文裡面,有一個詞叫self-esteem。為什麼我們要去討好別人?最核心的原因就是self-esteem很低。討好型人格實際上就是一種low self-esteem的表現,越是low self-esteem,就越去討好他人。可以認為,low self-esteem是深層次的因,討好是淺層次的果。

Self-esteem源自希臘語,在英文裡是一個褒義詞。但是,這個詞,在中國文化裡難以找到對應的詞彙(雖然絕大部分文獻都把self-esteem翻譯為自尊)。這個論斷不是我做的,是Wang和Ollendick指出來的,但是我願意一萬遍地引用,因為這個事太有意思了。Self-esteem這個詞,在美國心理學之父William James的名著《心理學原理》中的意思是self-satisfactory,中文意思就是對自己滿意,所以可以翻譯成自我滿意。說到這裡,就可以知道為什麼中文裡沒有與self-esteem對應的詞彙了,因為自我滿意簡稱就是自滿。

自滿在中文裡是貶義詞,是中國文化一直貶斥的對象,但self-esteem在英文裡是褒義詞,是英語文化裡高度提倡的人格,因此這self-esteem和自滿兩個詞怎麼可能對應的起來呢?所以,翻譯的時候就可以看出文化差異。英語文化高度讚揚“自我滿意”這種人格,但中國文化高度貶斥“自我滿意”這種人格。因此,在中國,你只能偷偷地對自己滿意,但是對外還要虛偽地謙虛,覺得不能說“我對自己很滿意”。

話扯遠了,還是說self-esteem吧。self-esteem指一個人對自己的總體評價和感覺,self-esteem高的人欣賞自己,對自己很滿意,喜歡自己。除了翻譯為自尊,還可以翻譯成自信、自我欣賞、自我賞識、自我喜歡、自我價值感。中國人喜歡把學術概念翻譯得特別高大上,而美國人的學術概念本來就很口語化,很“下里巴人”,所以如果非要搞得“陽春白雪”,翻譯起來就特別麻煩。我個人覺得翻譯為自信或者自我價值感較好,自信跟self-esteem的含義比較接近,但是自信更強調評價,而self-esteem更強調一種自我感覺,所以直接翻譯成自信又喪失了self-esteem原有的情緒意味。自我價值感,因為它帶了一個“感”字,體現了一種情感體驗,但這個詞也不能很好地表達self-esteem的意思。在本文中,姑且用自信來代替self-esteem吧。

一個人對自己不自信的時候,他就總擔心別人不是真的喜歡自己,總擔心別人對自己的評價,這種擔心以至於成為一種慣性,習慣到自己並沒有意識到自己在擔心別人的評價,習慣到自己自動化地對別人好,習慣到所有的事情只是為了得到別人的一句好評,習慣到習慣性地討好別人。甚至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討好別人,因為討好這個詞有貶損的意味,如果不是心理上足夠強大,他不會承認自己在討好別人。但是實際上,他確實在討好別人。

相反,如果一個人很自信,覺得自己很有價值,從來只關心自己應該做的事情,不對他人的評價和誇獎過分在意,喜歡一個人就明確地表達,想念別人的時候也明確地表達,一切都不擔心我這麼做的結果會不會讓對方覺得我太依賴他,從來不特意地去幫助別人以此獲得好評,甚至會在自己時間不夠、精力不夠或者不在自己責任範圍之內的時候選擇明確地拒絕別人的請求等。所以說,不自信才是討好型人格的原因,不自信就會讓人去尋求肯定,而討好就可以獲得這種肯定。因此,我們必須先討論self-esteem才能討論怎麼解決討好型人格。

回顧一下這部分的基本思路,那就是自信是討好型人格的原因。我們接下來集中討論的是自信的影響因素。我們只有理解了自信是如何形成的,它形成的關鍵性因素是什麼,我們才能通過改變自信來改變討好行為。

討好型人格是怎樣形成的:

不安全依戀的作用

在自信的研究中,學者們都一致認為親子依戀是喜歡自己的最初起源和最重要的影響因素。親子依戀,指的是父母和孩子之間情感上的緊密聯繫。最初指的是媽媽和孩子之間的緊密情感聯繫,但爸爸也跟孩子有緊密的情感聯繫。

那麼親子依戀為什麼會對喜歡自己以及討好型人格產生影響呢?我們首先來看親子依戀的表現。一般孩子出生6個月以後,就對媽媽或者其他看護人產生了深深的依戀,捨不得離開,不願意見陌生人,不願意被陌生人抱,在陌生情境中有媽媽在場才敢活動,傍晚的時候特別需要媽媽的擁抱和安慰,媽媽離開的時候大哭,媽媽可以用“再不聽話媽媽就走了”來威脅孩子,等等。這些都是依戀的典型表現。

那麼,孩子為什麼會依戀呢?依戀理論的創始人Bowlby和Ainsworth指出,這是一種本能,一種尋求安全的本能。孩子把媽媽當做一個安全的基地,離開了媽媽就不安全,有媽媽在才開心。依戀,就是安全感得到滿足與否的體現。顯然,一個熟悉的人,一個最熟悉的人,一個能隨時關心和回應他的生理需求和情感需求的人,一個能為他提供保護的人,在他餓了的時候提供奶水的人,在他大小便了的時候為他換尿布的人,在他困了的時候哄他睡覺的人,在他恐懼的時候安慰他的人,就是能給他安全的人,所以孩子就緊抓著這個人不放手。抓住這個人不放手,就是典型的依戀:這個人在場,他就開心;這個人離開,他就難過。

換句話說,依戀是安全本能和親子互動模式共同作用的結果。安全本能,包括生理安全本能和情感安全本能。依戀是結果,安全本能和親子互動是原因。如果媽媽或者爸爸不能回應孩子的生理需求和情感需要,尤其是情感需要,不能給孩子溫暖的“顏色”,不能溫暖地對待孩子,不能在孩子孤單害怕的時候陪伴孩子,不能在孩子難過的時候安慰孩子,不能在孩子面對困難的時候鼓勵孩子,不能在孩子有所成就的時候肯定和讚賞孩子,孩子就覺得自己不安全,就會形成一種不安全的依戀模式。

如果一直得不到爸媽的肯定,就說明自己沒有價值,顯然自己就不安全,對不對?來自爸媽獎賞可能就沒自己的份了,甚至爸爸媽媽可能會把我賣了換錢,對不對?如果爸爸媽媽只關心哥哥姐姐、只誇獎哥哥姐姐,我就不安全,對不對?如果爸爸媽媽只關心弟弟、只誇弟弟可愛,只對弟弟眉開眼笑,從來沒誇獎我有能力,我就不安全,對不對?如此等等。當孩子不安全的時候,他們就會焦慮,他們就會形成對自己的消極看法和情感,認為自己沒有價值,就形成了自卑感。換言之,依戀影響到了自信。

同時,自己沒有價值,顯然是不安全的。別人可以今天喜歡你明天就輕易地忘記你。所以不自信的人,會尋求安全需要的滿足。而如果這時候,他們偶然發現,可以通過做鬼臉,可以通過對爸媽的特別關心,可以通過優異的成績,可以通過對弟弟妹妹的關心,等等,獲得爸媽的讚賞,讓他們獲得安全感,他們就會一直做這些事情。這種行為模式一旦泛化,就形成了典型的討好型人格。所以說,不自信就會導致討好型人格。

讓我們總結一下依戀是如何影響討好型人格的。Bowlby指出,親子依戀會讓人形成一種認識:我是什麼樣的人?別人是什麼樣的人?安全的親子依戀會讓人認為:我是可愛的,我是有價值的,同時父母以及別人都是欣賞我的。不安全的依戀會讓人認為:我不那麼可愛,只有表現很特別的時候才可愛,父母和別人都不怎麼欣賞我。這就形成了一個關於自己和他人的“自己—他人模型”。所以,安全型依戀的人,他會很自信,不會過分在乎別人的評價,因為他對自己的評價很穩定、很堅實,知道自己很有價值,不需要去討好別人。

相反,不安全依戀的人,由於得不到父母的肯定,由於渴望別人的肯定,就會經常考慮怎樣才能讓別人滿意,會經常考慮怎樣才能得到別人的積極評價,會去迎合別人,別人的積極評價會讓他對工作表現出異乎尋常的熱情,等等。所以,不安全依戀通過不自信導致討好型人格,而不安全依戀的原因又是父母的養育方式。

如何改變討好型人格:討論自信的本質

從上面的討論,我們可以知道,討好型人格的根本原因之一是父母的養育行為。但是,對於一個成年人,他的兒童時代已經是過去時,兒童時期的生活已經無法逆轉,這樣就會讓我們很絕望。幸運的是,父母的養育行為並不是直接影響討好型人格,而是通過自信影響討好型人格。因此,如果我們能改變一個人的自信,我們就能改變一個人的討好型人格。

但是,改變自信,要首先知道自信的關鍵成分,以及這種關鍵成分的關鍵影響因素。如果我們找到了自信的關鍵影響因素,而且我們發現可以去改變這個關鍵影響因素,自信的改變就會迎刃而解。那麼自信的關鍵成分是什麼呢?這個問題,實際上就是自信是什麼。雖然前面第三部分我們已經對自信(self-esteem)進行了定義,但是這個問題不只是那麼簡單。

self-esteem是自我評價嗎? 我們從三個角度來論證self-esteem其實並不是自我評價。

首先,我們很難改變自我評價。雖然這個不足以說明self-esteem不是自我評價,但這是可以思考的一個視角。如果self-esteem是自我評價,那我們或許可以從自我評價入手來改變self-esteem,對不對?但是,實際上做不到。有些文章說,我們可以通過暗示,每天跟自己說:“我很棒”。可惜啊,這隻對原本自信甚至自戀的人管用,對self-esteem水平低的人根本不管用。還有文章說,我們可以通過外部評價來改變別人的self-esteem,例如誇獎別人做的好。可是,我們會發現,self-esteem水平低的人,別人誇自己的時候,自己是拒絕的。self-esteem水平低的人,拒絕承認自己很優秀,即使別人都這麼認為。他反而認為是別人的評價標準太低了,甚至認為別人虛偽,別人是在欺騙他。

其次,self-esteem水平高的人,是真的覺得自己各方面都很優秀嗎?self-esteem水平高,前提條件一定是各方面都很優秀或者他一直得到外部的高度評價嗎?NO!我們一定可以很羨慕嫉妒恨地發現:有的人,明明能力不怎麼樣、相貌不怎麼樣、家境不怎麼樣,他自己也不覺得自己各方面都非常優秀,他甚至也明確地表示別人的能力比他強,但他就是表現的很自信。為什麼有的人能力不怎麼樣、相貌不怎麼樣還是可以很自信呢?原因只有一個,self-esteem不是自我評價,也不是自我評價的結果!Brown指出,self-esteem是一種喜歡自己的感覺,是一種感覺,是一種情感,而不是一種評價。所以,把喜歡自己作為self-esteem的核心成分,最合適。我們可以看到,自信的人喜歡看自己,而不自信的人嫌棄自己;我們可以看到,自信的人可以認為自己不優秀,但是仍然喜歡自己,而且自由自在地去爭取任務、爭取職位,自由自在地去跟別人交往、去追求別人。所以Brown說,高self-esteem不是自我評價高,而是高度喜歡自己。正是如此,我們可以看到,一個人可以不優秀,但照樣可以擁有高自信。相反,如果我們認為必須有優點才有資格自信,那實際上是認為大多數人都沒資格自信,只有那些考上北大清華甚至哈佛的人才有資格自信。擁有這種觀點的熱,永遠不會培養出真正自信的人。

再次,我們來探討一下self-esteem(自信)的穩定性問題。自信被認為是一個人格,那麼作為一個人格,它必須是很穩定的東西,對不對?換個角度說,如果自信是自我評價,那麼自信一定是高度波動的。但實際情況是,自信是高度穩定的,自信的人總是很喜歡自己,不會今天喜歡明天又不喜歡了。而且,真正的自信,一定是穩定的,不能是自我評價,因為自我評價會因為評價的人和比較的對象不同而不同。所以,著名的心理諮詢師、心理學家Branden指出,authentic self-esteem(真正的自信)一定是超越自我評價的、不依賴任何評價和比較的、穩定的。實際上,如果自信依賴自我評價,那這個自信一定是虛假的,是假的自信,本質上是低自信甚至自卑,會影響到心理健康、幸福感和人際交往,等等。

綜上所述,self-esteem(自信)的本質可能是一種對自己的情感,是喜歡自己的感覺,而不是自我評價。因此,我們需要從改變對自己的情感入手。

改變討好型人格:忘記評價、沉浸於事

我們在上一個部分指出,如果自信的本質是情緒,而且自信的關鍵影響因素也是情緒的話,那麼我們就可以從情緒入手來改變自信,從而改變討好型人格。有意思的是,自信的關鍵影響因素正是情緒。

人本主義心理學家馬斯洛把self-esteem的需要作為需要層次理論的第四個層級,指出self-esteem需要的產生以“愛與歸屬需要”的滿足為前提。“愛與歸屬的需要”是什麼?就是希望得到爸媽的關愛、情感溫暖,當然這個情感上的關愛和溫暖也可以來自好朋友和伴侶。馬斯洛指出,只要愛與歸屬的需要得到滿足,self-esteem(自信)的需要就會出現。換言之,馬斯洛認為,情感是自信的重要影響因素。

人本主義心理學家的卡爾•羅傑斯則更加深入地探討了這個問題。羅傑斯提出當事人中心療法,他認為不應該把前來求助的人稱作病人,而應該稱作來訪者或者當事人,因為他認為每個人都有積極的潛能,即使是心理疾病患者。他的觀點體現了對人的基本信任,所以他的療法被稱作人本主義治療理論。羅傑斯明確地指出,不自信是很多人面臨心理健康困擾、潛能開發不足的關鍵因素,心理諮詢和心理治療的一個重要目標就是建立當事人的自信。只要一個人建立了真正的自信,他就能向自己敞開心扉,就能全面、無障礙地發揮自己的潛能,成為一個能接受自己缺點、能追求潛能實現、享受當下生活的自我實現的人。

羅傑斯指出,真正的自信源自情感溫暖,培養真自信的關鍵影響因素是情感而不是評價。羅傑斯明確地指出,評價,哪怕是積極評價,都是對自信不利的。羅傑斯提出無條件的、不以滿足特定標準為條件的接納是個人成長的重要條件,這個無條件的接納就是不設立標準,但是評價就是有標準的,所以羅傑斯反對評價,哪怕是積極的評價。一旦我們向孩子進行了誇獎或者批評,哪怕只是誇獎,孩子就知道了大人的標準,就會進行自我評價,就會開始不接納自己身上的不符合這個標準的行為、能力和性格,就會開始嫌棄自己身上的不符合這個標準的行為、能力和性格,就會自我嫌棄,就會形成條件化的自我接納而不是真正的、向自己開放的自我欣賞和自我接納。

所以,羅傑斯認為,只要不是道德問題和規則問題,我們不應該對孩子進行任何評價,只對孩子進行不設任何標準的接納。羅傑斯認為,積極的、無條件的情感接納,讓孩子處在一個安全的、不需要擔心別人評價的環境裡,孩子就會真正地接納自己,形成對自己積極的看法和情感,就會發展出真正的自信。所以說,羅傑斯的理論和Bowlby的依戀理論有共同之處,強調情感溫暖和情感安全對自信的作用。羅傑斯指出,提高自信的辦法是,忘記評價,關注自己真實的情感,關注自己真實的體驗。因為任何一種任務,只要不是有違道德的,忘記評價,沉浸其中,必有沉醉的感覺,必有積極的體驗。所以,一旦關注自己的體驗本身而不去進行評價,更不關心別人的評價,自己就會體驗到積極的情緒,就會對自己有積極的情感體驗,就會發展出真正的自信。

總結一下,羅傑斯的觀點是,忘記評價,不去評價,同時也不去關心別人的評價,體驗自己在具體事務中的情緒,就會提高自信。不去評價自己,就會提高自信。正如Brown所說,自信是情緒,是情感,不是評價,所以才可以從情緒入手去提高自信。

但是為什麼放棄評價、用心體驗,就能提高自信呢?放棄評價會通過四種途徑導致自信的提高。一、放棄評價,就會放棄對評價的自我防禦,不用時刻緊張兮兮地擔心別人的評價和自己的評價,這本身就可以讓自己過的更輕鬆,有利於形成對自己的積極情緒。二、放棄評價,就會放棄自我防禦,人就更加自然,不用擔心自己做的事情會帶來什麼樣的評價,說話、做事,都能讓自己體驗到積極的情緒,有利於形成對自己的積極情緒。三、放棄評價之後的自己,由於說話更自然、做事更自然,更能自然地表達自己的喜歡、欣賞和憂慮,就會更能獲得他人的喜歡,他人的喜歡反過來又會讓當事人更加喜歡自己。四、放棄評價的人,肯定是一個能夠面對真實自己的人,必然能接受自己的缺點,也必然能夠欣然地去改變自己的缺點和提升自己,因此,這樣的人必然越來越優秀,自己也會越來越喜歡自己。在這一點上,羅傑斯指出,人都有成長的潛能,只要排除了評價這個障礙,人的成長潛能就會發揮作用,就會努力去發揮自己的潛能、實現自己的潛能,就會不斷地提高自己。

因此,放棄評價,用心體驗,就能逐漸帶來積極的自我體驗,就能培養出真正的自信。反過來講,總是尋求誇獎,總是評價自己,一定會有很強的自我防禦,不能向自己開放自己的想法和情緒,更不能向別人開放自己的想法和情緒,這樣不可能打破原有的不自信所具有的堅硬的外殼。即使是自己能力非常強,但總是尋求評價,他的自信也是脆弱的,也必將因為外部的評價刺激而欣喜、而憤怒、而憂慮,做不到真正的自信。所以,一定不能忘了什麼是真正的自信。

真正自信的人,不會總是覺得自己很優秀,而是不去評價自己是否優秀,而是沉浸在自己正在做的事情裡。如果一個人總是在評價自己,覺得自己很優秀、自己很有能力,那不是真自信,而是自戀。真正自信的人,是忘記了評價,忘記了評價自己,忘記了別人會評價自己。真正自信的人,他的關鍵特點是不受評價的干擾。

總結一下這部分內容,那就是自信的本質是情緒,要想通過改變自信來改變討好型人格,就需要忘記評價,從情緒入手改變自信,去體驗自己做的事情,去沉浸在自己做的事情裡,而不是去評價自己,而不是時時提醒自己別人會有什麼樣的評價。換言之,“我的世界裡只有我”,不去留意別人的評價,去用心體驗自己正在做的事情,但同時又“忘我”,因為這時候我忘記了去評價我,心只在正在做的事情上。

改變討好型人格還需要做什麼:提升能力

我們主要論證了討好型人格是不自信的結果,而不自信又是父母教養方式通過依戀影響的,自信的本質是對自己的情緒,我們只能通過放棄評價從情緒的角度改變自信。但是,我們還有兩點要補充說明一下。

第一,改變討好型人格的第一步是發現自己是否有近似討好的行為。認真地分析自己是否討好別人了,認真地劃清自己和別人的邊界,做一個有清晰的自我邊界的人。

認真地想一想,是否每次去幫別人做事的時候,自己就特別興奮,特別渴望別人的好評,別人的好評能讓自己高興很久,而做自己的事情卻遠遠沒有這種興奮。我個人感覺,如果有這種情況,應該是小時候得到父母的肯定太少,而親戚或者一般陌生人又很慷慨地誇獎,所以就養成了愛幫別人做事的習慣。

或者認真地想一想,自己是否總是擔心別人對自己的負面評價,自己去幫別人做事,僅僅是為了避免別人的負面評價。如果有這種情況,可能是父母脾氣不好,總是發脾氣,總是挑毛病,自己只能通過做一些事情來避免父母的負面評價和負面的對待,久而久之,就養成了一種泛化的防禦他人負面評價的行為模式,就形成了討好的習慣。

意識到自己有這種傾向,就是成長的第一步。作為有完全思考能力的成年人,我們此時需要做的就是學會清晰地知道哪些事情是自己的事情、哪些事情是別人的事情,清晰地知道自己不應該去做什麼事情,在他人和自己之間劃一道清晰的界限。不知道自己是誰,就不能清晰地知道別人是誰,就更不能很好地處理跟別人的關係。獨立和互相依賴都不可少,但是獨立在前,互相依賴在後。

很多時候,我們只是不知道自己是誰,就替別人瞎操心,自己在日常事務中操了別人該操的心、自己在日常事務中替別人做了謀劃和決策、自己在日常事務中手伸的太長去做了別人的事情而不自知。所以說,知道自己是誰,知道自己和別人的界限在哪裡,很重要。

第二點,一定要知道討好沒有用,能力很關鍵。一定要知道,好人不值錢,沒有能力的討好是卑微的,甚至會被別人知覺為你的討好是有目的的,只有能力才能為自己贏得持久的尊重。

首先,對於真自信的人,也許不需要有能力來支撐,但是對於本來就不自信的人,能力還是很重要的。所以,培養能力,對提高自信,對提升自我價值感,會非常有幫助,所以持續的、艱苦的努力,也是不可少的。其次,我們一方面也要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學會放棄評價,體驗自己真實的情感,二者不可偏廢。如果只放棄評價而不努力,恐怕自信也是一場空談;如果只努力、只強調超越別人,恐怕更執著於評價而永遠無法面對真實的自己和真實的他人。

魯迅說:真正的勇士,敢於直面慘淡的人生,敢於正視淋漓的鮮血。我想說:真正的英雄,敢於放棄世間的評價,敢於正視一無所有的自己。

與其討好別人,不如做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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