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賜669萬,去換來拋妻棄女!

天賜669萬,這是人人夢寐以求的,本來是一件非常美妙的事情,嚴某卻沒想到自己會因此走入牢獄,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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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還原:

嚴某今年三十二歲是四川成都蓬溪縣常樂鎮村民。2008年上半年,他與孔某某相識、相戀,第二年,兩人生育了一個女兒。2011年1月,兩人登記結婚。

2012年1月3日,嚴某林在位於常樂鎮的一福彩店,購入雙色球,中獎669萬元,稅後實得現金535.2萬元。中獎後的嚴某就再也沒有回家,這從天而降的財富,令嚴某欣喜若狂,他先後購買了兩部轎車,又以親屬的名義購買了位於成都市郫縣犀浦鎮的一套住房。並且在沒有與髮妻離婚的情況下,於2014年9月與新津女子倪某結婚,並生育一個女兒。不久,嚴某髮妻孔某得知丈夫在外地再婚,並育有一個女兒,孔某幾近崩潰,夫妻倆為此鬧得不可開交,事後孔某要求離婚,並要求平分一半彩票獎金267.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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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蓬溪縣法院以犯重婚罪,判處嚴某林有期徒刑1年。之後,孔某便向法院起訴離婚。2016年1月,法院開庭審理該案,支持孔某提出的離婚訴求。但對於其要求分割中獎金額的一半即267.6萬元,查明被告現有的財產價值已遠遠低於當初中獎金額,只能分割現有財產。因嚴某林隱匿、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存在過錯,2016年4月,蓬溪縣人民法院准予兩人離婚,並判決現已查實的一套住房、兩部車輛歸孔某所有,嚴某在判決生效後30日內補償孔某某70萬元。嚴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2016年8月,法院維持原判後,嚴某並未履行義務,2016年9月,孔某隻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嚴某將位於犀浦鎮的住房過戶在孔某名下,將一部轎車交付給孔某。但他卻在2017年3月以抵債為由,將該車以3.2萬元抵押給他人,造成該車無法交付孔某。2018年2月1日因拒不執行已生效判決,以及未如實報告財產,法院對其採取司法拘留措施。2018年6月,嚴某因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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