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669万,去换来抛妻弃女!

天赐669万,这是人人梦寐以求的,本来是一件非常美妙的事情,严某却没想到自己会因此走入牢狱,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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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还原:

严某今年三十二岁是四川成都蓬溪县常乐镇村民。2008年上半年,他与孔某某相识、相恋,第二年,两人生育了一个女儿。2011年1月,两人登记结婚。

2012年1月3日,严某林在位于常乐镇的一福彩店,购入双色球,中奖669万元,税后实得现金535.2万元。中奖后的严某就再也没有回家,这从天而降的财富,令严某欣喜若狂,他先后购买了两部轿车,又以亲属的名义购买了位于成都市郫县犀浦镇的一套住房。并且在没有与发妻离婚的情况下,于2014年9月与新津女子倪某结婚,并生育一个女儿。不久,严某发妻孔某得知丈夫在外地再婚,并育有一个女儿,孔某几近崩溃,夫妻俩为此闹得不可开交,事后孔某要求离婚,并要求平分一半彩票奖金26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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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蓬溪县法院以犯重婚罪,判处严某林有期徒刑1年。之后,孔某便向法院起诉离婚。2016年1月,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支持孔某提出的离婚诉求。但对于其要求分割中奖金额的一半即267.6万元,查明被告现有的财产价值已远远低于当初中奖金额,只能分割现有财产。因严某林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存在过错,2016年4月,蓬溪县人民法院准予两人离婚,并判决现已查实的一套住房、两部车辆归孔某所有,严某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补偿孔某某70万元。严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016年8月,法院维持原判后,严某并未履行义务,2016年9月,孔某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严某将位于犀浦镇的住房过户在孔某名下,将一部轿车交付给孔某。但他却在2017年3月以抵债为由,将该车以3.2万元抵押给他人,造成该车无法交付孔某。2018年2月1日因拒不执行已生效判决,以及未如实报告财产,法院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2018年6月,严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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