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腦梗單位該承擔責任嗎?

夢神68944708


需要負責。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應視同工傷。”員工根據用人單位的規定或指派從事某項活動的,其從事該項活動的場所即為該員工當時的工作崗位,其從事該項活動的時間即為該員的工作時間。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的“突發疾病”包括突然產生疾病和原有疾病突然發作。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應視同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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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解決如下二個問題:

1)發生腦梗的地方,要分清兩個問題:是在單位地還是在非單位地?是否是因為辦公事發生意外?

2)是否可以斷定為工傷?

因此個人建議:要做工傷鑑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按照鑑定結果,與單位協商解決。如果單位推卸責任可走勞動仲裁和法律途徑!





仁醫劉郎YC


只要在工作場所上斑時間發生了大事算因公…o得病醫治就是了`望你認真學習《勞動法》○還在公職………O


用戶2352751861956


除醫療保險報銷範疇,以及違反用工合同等違規內容外,無責任。

除非有直接證據證明是工作因素誘發疾病(但就疾病來說,可能性極低),可能可以申訴一定責任,或者符合工作崗位發病經搶救,在規定時間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才承擔相應責任


快樂市民強先生


有啊!單位沒有對自己所任用的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做細緻的瞭解,對人員的工作做出相應的調整處理。


木錘193


單位有健康提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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