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渠道的前世今生(2)

二,反壟斷法的對與錯

既然說到消費者喜歡,而且法律總歸是優先保護消費者的,我們就先來演練一下完全遵守反壟斷法的情形。

A城市的潤滑油消費品代理商很重視客戶的服務,認為客戶是上帝,所以配備了充足的人員隊伍,定期拜訪客戶,為客戶解答問題,而且每天送貨,為客戶進行培訓、輔導、甚至諮詢服務,還給客戶做形象店,提升客戶門店的價值,從而推動客戶門店中各類高端產品的銷售......如此以往,很多競爭對手的客戶轉了牌子,總之雙方都甜蜜如初戀。

傳統渠道的前世今生(2)

但是隔壁B城市的代理商看到了這一點,而且正好他也知道那個時裝秀和打折銷售的故事,所以他直接去除一些服務,把價格讓利給客戶,而且一樣的潤滑油,只求客戶從自己手裡拿貨,一樣送貨上門,結果如何?結果被客戶嗤之以鼻:“就兩三塊錢一瓶的蠅頭小利,還想收買我!”

好了,既然小利不行,那就乾脆把所有的服務、促銷、返利什麼的全部取消,直接打進價格——1瓶120塊的潤滑油直接給你便宜10-20塊,一箱就是80塊,一個月用50箱的話就節省4000,一年近5萬元的純利潤!如果使用更高端的合成油,一年可以有數十萬的純利潤!而且什麼都不用做,只需要換一個供應商而已,一樣的品牌一樣的油,唯一不同的就是那個付款的戶頭......

傳統渠道的前世今生(2)

說忠貞不移都是假的,反正要是我的話,肯定動心了。那A代理商怎麼辦?好像只有2個辦法,要麼,投訴B,讓廠家規範市場處罰B,不能如此低價傾銷,必須按照廠家建議售價來,或者不準跨區銷售!但是不行,有一把反壟斷的刀在脖子上,雖然法律沒有完全禁止廠家限制銷售區域,但是卻明令禁止廠家限制銷售價格,到了法庭上基本還是會維護弱勢被處罰一方的利益,所以只有靠自己的雙手解決了——把價格降到只比B代理商多一點點,還不足以誘惑客戶出軌的那個地步。

公司都是要盈利才能存活的,既然價格降了,只能砍人砍服務,畢竟,市場中誰也不是無私的雷鋒,既然誰提供服務誰吃虧,那我不提供服務不就可以了?這個時候,本來跟其他品牌的競爭,就演化成了同品牌內部的競爭,各代理商、各零售終端之間展開價格戰。

傳統渠道的前世今生(2)

表面上看,消費者獲利了沒錯,可是當價格戰打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大家都兩敗俱傷無利可圖的時候,就沒有任何一家代理商願意提供服務了,甚至在有客戶需要的時候,他們也會說“我這裡不賣這個牌子的油,我只賣別的,你試試這個,或者這個都不錯......”可想而知,這種情況下產品必然會走下坡路,慢慢不好賣、沒人願意賣,作為廠家,這時候肯定會大大受損,這可是一百二十個不願意的......

說到最後,好像誰也沒有得利,廠家的品牌被做爛了,各級銷售代理商不願提供服務甚至不願賣了,最後消費者也就肯定買不到好產品得不到服務了......那反壟斷法究竟在搞什麼?

傳統渠道的前世今生(2)

當價格上升時,法官說這是壟斷;下降時,法官又說這是掠奪性定價或者傾銷;價格不變的時候,法官又說這是價格勾結......法官到底要怎麼樣?——羅納德•科斯,新制度經濟學鼻祖,199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

傳統渠道的前世今生(2)

我認為反壟斷法弊大於利,如果這個世界上沒有反壟斷法的話,我們會過得更好,可惜的是我們已經有這些法律了。——米爾頓•弗裡德曼,著名經濟學家,貨幣主義大師,197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

傳統渠道的前世今生(2)

經濟學家似乎對反壟斷法都不太喜歡,他們普遍認為反壟斷法解決的問題沒有帶來的新問題多。確實,我們提倡市場經濟,要讓企業自有競爭,而反壟斷法常常卻被競爭中敗下陣的企業所利用,因為沒有哪個市場份額最高的企業會主動挑起反壟斷調查的。

反過來看,既然根據需求第一定律,價格越高需求越低,如果一個企業在限制了最低零售價之後,賣價偏高的時候還能佔領大片市場,那不正說明它的產品為世人所喜愛和接受?就像蘋果手機雖然貴,但卻是“賣腎”也要買。再說了,既然有人把市場水位抬高了,這不正好留下了足夠的滋養利潤率,讓其他競爭對手有存活空間?既然智能手機利潤高,不正好給了其他手機廠商機會?你可以在比不過蘋果的時候,用低價策略來佔領市場,還不會虧本。免得到了2017年,所有通信行業都進入寒冬模式的時候,利潤薄到養不活人了,再用跳樓來解決問題。

傳統渠道的前世今生(2)

所以,說回來,可能某些品牌在風光的時候是有點“壟斷”的意思,賺取了一些壟斷利潤,但市場經濟之手會調節,利潤高的地方自然會有源源不斷的人帶著錢衝進去,尤其是中國人,更善於做這樣的事情,飯店火爆就都去開飯店、潤滑油暴利都去調配潤滑油,總之哪個好賺就去做哪個,讓賺取壟斷利潤的人好日子不會長久。

所以,無需使用納稅人的錢來進行調查,讓那些高價潤滑油品牌嘚瑟吧,利潤高了是個內行人都會看到的,所以很快會出現無數品牌出來搶份額,都想分一杯羹,不同品牌間的競爭,自然會打破原來價格堅挺的平衡。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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