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80元(也有可能是70元或90元或其他金額)購買100元消費券;
含有折扣的儲值卡;
消費贈券,券面金額抵減消費金額;
消費贈積分,積分抵減消費金額;
等等這些特殊銷售業務。
作為會計,別說你不會。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不僅人們的消費模式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從傳統的給付現金、刷卡,到現如今的微信支付、支付寶支付、指紋支付、刷臉支付、免密支付等。商家的營銷模式也不斷創新,花樣百出,比如跟某些電商平臺合作搞促銷,以70元或80元或90元購買100元消費券;兜售含有折扣的儲值卡;消費贈券,留待下次使用;消費贈積分,積分抵減消費額等等,層出不窮。咱們會計人員,也必須與時俱進,跟進業務水平。
一、從電商平臺以80元購買100元消費券銷售業務的處理
例如:你跟朋友到一火鍋店(假設為小規模納稅人)消費560元,該火鍋店跟電商平臺合作搞80元購買100元消費券促銷活動,按銷售額的5%支付電商平臺費用。你用400元購買了5張消費券,餘下的60元微信支付。火鍋店該如何處理該筆銷售業務:
借:銀行存款 400*95%+60=440
銷售費用 400*5%=20
貸:主營業務收入 460/(1+3%)=446.6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13.40
要點提示:應以實際收到的款項計算入賬,而不要去糾結消費券的券面金額,這是煙霧彈。
二、消費贈積分/券,積分/券抵減消費金額
例如:某火鍋店(小規模納稅人)每消費100元可獲得10個積分,每個積分從獲得之次日起,可以抵減1元。
1、 2018年11月20日,你到店消費1000元,共積分100個,可於次日起抵減消費額,業務處理如下:
假設預計積分兌換率100%:
借:銀行存款1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882.62(根據消費金額和積分價值進行分攤)
合同負債 88.25(根據消費金額和積分價值進行分攤)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9.13
2、2018年12月29日,你到店消費200元,用積分抵扣100元,微信支付100元,業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1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97.09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91
借:合同負債 88.25
貸:主營業務收入 88.25
當然,在實際工作中,很多時候為了簡便,都只按實際收到的價款記賬,而不管積分/券的兌換金額,即不做會計處理。於是,上述業務就可如此處理:
1、借:銀行存款1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970.87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9.13
2、借:銀行存款 1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97.09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91
三、儲值折扣卡
例如:某火鍋店(小規模納稅人)推出儲值折扣卡,衝800元打9折,衝1000元打8折活動。你屬於火鍋愛好者,果斷衝了1000元,於是,會計又有活幹了:
借:現金 1000
貸:預收賬款-儲值折扣卡 1000
2019年11月11日,家人聚會,共花銷了500元,用儲值折扣卡支付,會計處理如下:
借:預收賬款-儲值折扣卡 500*0.8=4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388.3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11.65
處理要點:商業折扣不做賬務處理,以實際收到金額入賬。
以上便是我的一些歸納總結,互相學習交流。
閱讀更多 丁釘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