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三折”的调解

道路上车水马龙,行人各异,驾车出行,即使再小心翼翼,有时候难免会发生“摩擦”,引起矛盾纠纷,甚至闹上法庭,让双方苦恼不已。近日,商洛市柞水法院综合审判庭经过“一波三折”,最终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9年8月5日,被告阳某驾驶小型轿车由柞水县下梁镇驶往峡口方向,行驶至柞水县渡船口路段右转进入非机动车道,驶往右路口时,与同向原告童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挂,造成原告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诉前,双方经过协商,分歧较大,于是原告诉至柞水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该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为减少诉累,准备组织当庭调解,但原告提出庭审后调解,于是在庭审后给双方留下时间进行调解。这便有了调解的第一个“小波折”。

庭审后,法官每天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做工作,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总是在忙,可总也忙不到这个案子上来,真是让人着急又郁闷,第二个“波折”应运而生。

一晃过了一个清明节,可时间不等“案”,还是把双方当事人请回调解室快速解决纠纷。走进调解室,原告的代理人称,与被告阳某的代理人、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已经达成一致意见,书记员便满心欢喜的开始做调解笔录。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陈述完调解意见,原告代理人“同意”的话音未落,只见在门口接完电话的被告阳某的代理人怒气冲冲的走进调解室,高声说道:“这案子我不调了,我是看在原告受伤受疼的份上才同意让原告少退还一点,原告儿子居然打电话威胁我,说话蛮横无理”。这一个电话眼看着坏了“事”,第三个“波折”真是“从天而降”。

不过法官没有放弃,一边安抚被告阳某代理人的情绪,一边给原告做工作,从细微处入手,把每一笔账都向原、被告解释的清清楚楚,让原、被告明白这个调解方案对他们来说就是最佳方案,法官是不偏不倚的,是真心为他们解决问题。可谓工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个小时的努力,被告阳某的代理人不再生气,原告方也同意增加退还的数额,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姚天晶 记者李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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