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阳检战“疫”——阳山县检察院检察长范志良带头办理涉疫诈骗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战疫情部署要求,全面履行好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阳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范志良率先垂范,扛起以法战“疫”的大旗,亲自办理阳山县首宗涉疫诈骗犯罪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

一、案情回顾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李某某在明知没有合法稳定货源的情况下,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口罩、酒精、消毒剂等疫情防控用品出售的虚假信息,骗取被害人甘某某人民币7800元。

提前介入释法理,化解矛盾促稳定

范志良检察长在获悉该案后,迅速指派办案骨干对该案进行提前介入,指导侦查机关开展侦查。并指示要依法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化解社会矛盾。承办检察官经深入了解案件情况、证据后,对侦查机关在法律适用和固定证据提出针对性的引导意见和建议,并促使李某某将诈骗所获赃款人民币7800元退还给被害人,为本案后续的办理夯实基础。

三、亲自办案做表率,忠诚履职显担当

在审查起诉阶段,范志良检察长亲自挂帅,主动承办该宗涉疫诈骗案。他仔细核查,逐一对比每份证据、每个细节,时而拿起草稿纸摘抄证据,梳理案件事实,形成密密麻麻的手写阅卷记录数页。并认为,在依法从严打击疫情犯罪的同时,应该及时做好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的工作。随后通过远程提审系统讯问、教育李某某。经过范志良检察长认真细致的释法说理,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

2020年4月9日,范志良检察长依法出庭支持公诉。最终,李某某犯诈骗罪,被阳山县法院判处十一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四、众志成城抗疫情,检察力量助发展

涉疫情犯罪,会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影响社会治安稳定,并引起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范志良检察长带头办理涉疫情案件,是阳山县检察院做好疫情防控全院一盘棋的重要体现,也是阳山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带头办案常态化的一个缩影。今后,阳山县检察院将带领全体干警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政治自觉投入到疫情防控中,并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效的举措,切实为疫情防控、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以法之名,阳检战“疫”——阳山县检察院检察长范志良带头办理涉疫诈骗案

阳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范志良查阅卷宗

以法之名,阳检战“疫”——阳山县检察院检察长范志良带头办理涉疫诈骗案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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