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女方出軌不算做重婚罪,屬於道德問題,相關的當事人可以提出離婚,要求自身的賠償。我國的法律規定相關的重婚罪的當事人,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生活的,同居和出軌都不可以認定為重婚罪。下面由吳志剛律師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幫助。
一、女方出軌如何報警重婚可以嗎
如果女方婚後出軌和第三方只是同居關係,這個行為不違法,屬於道德問題,男方可以憑女方出軌憑據依法起訴要求離婚,同時可以主張得到賠償。
如果女方婚後出軌,和第三方造假再次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這個行為涉嫌重婚罪,男方可以憑證據依法起訴或者報警處理,女方會受到法律的懲處。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重婚罪屬於“不告不理”,即除非當事人向法院提出訴訟,一般情況法院不會主動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吳志剛律師小結
以上知識就是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在發生這類額事件時,應積極的向當地的公安部門進行報案,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相關的當事人可以辦理訴訟離婚,我國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賠償這類婚姻中無過錯一方的合法權益,保護這類婚姻中無過錯的一方。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歡迎來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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