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檢察 2020-04-08 12:40:40
三歲的小薇(化名)剛從老家被接回父母身邊九天,就因被母親楊某打傷入院,兩天後傷重離世。楊某稱其使用暴力是因女兒不聽管教,有鄰居稱,其曾聽到小薇哭鬧長達兩小時。
記者從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獲悉,楊某因犯故意傷害罪,一審被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2018年9月18日,張某把女兒小薇從山西老家接回北京,並讓妻子楊某照顧女兒。僅僅三天後,張某就發現小薇的胳膊、臀部和腿部有淤傷,又過了幾天,小薇的額頭和太陽穴也腫了。
9月27日晚,張某發現小薇的下巴破損流血,還說自己臉頰疼。晚上睡覺時,張某夫妻二人發現小薇抽搐、口吐白沫,急忙把孩子送到同仁醫院,後轉院至兒童醫院。醫生診斷小薇為顱內出血、腦水腫、腦疝,因孩子病因可疑,急診醫生聯繫了警方。
“抓就抓吧,得先救孩子。”在得知有人報警後,楊某對丈夫說。
很不幸,小薇於兩天後傷重離世。經鑑定,小薇符合被鈍性外力作用於頭面部,造成右側硬膜下出血,致中樞性呼吸循環衰竭死亡。
警方走訪發現,楊某的多名鄰居都聽到過小薇被打哭泣的聲音,有時,一次管教可能持續兩個小時。
據楊某供述,因為不滿小薇犟嘴、扯被子等行為,九天時間裡,她曾使用木質笤帚把手、鐵質晾衣架、空飲料瓶等物品“教訓”小薇,平時也常用手打小薇的頭部。
事發當天中午,楊某因小薇不聽管教而推搡,致其後腦磕在牆上。下午因頂嘴,楊某又踹了小薇,小薇額頭磕在防盜門上,發出“咚”的一聲。
案發後,張某出具了諒解書,請求司法機關對妻子減輕處罰。檢察機關以故意傷害罪對楊某提起公訴,因楊某自願認罪認罰,檢察機關建議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
經審理,北京市三中院認為,楊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鑑於楊某系自首,積極救治被害人,且取得被害人親屬諒解,故依法對其減輕處罰。因楊某自願認罪認罰,綜合全案證據,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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