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四个推进”全面提升工资集体协商水平

高台县坚持依法协商、多方联动、注重实效的原则,扎实有序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活动,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了持续稳定的劳动关系和谐环境。

一是做到量质并举,扎实推进。不断扩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建制率和覆盖面,完善工资集体合同签订和履约的督查制度,确保工资集体合同履行到位。进一步提升民主性、公开性和职工群众的参与性,将职代会、厂务公开等作为深化工资协商的制度资源,为职工参与工资协商提供平台。着力提高协商实效,建立健全工资协商成效职工评价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加强对所有制性质不同、工资分配方式不同、经营状况不同企业的指导,理顺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关系,提高职工工资在企业工资分配中的比重。开展职工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社保福利等专门协商,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最大限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做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把工资集体协商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相关工作结合起来、联动实施、整体推进。通过“无欠薪项目部”“和谐劳动关系企业”“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等创建活动,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切实维护职工权益,改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劳动执法维权体系,开辟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大对企业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加强对企业劳资纠纷的动态监测分析研判和信息通报,努力做到群体性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四是做到突破行业,协调推进。进一步加大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力度,通过行业性集中要约带动更多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对集中镇和园区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实践,不断解决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定额的权威性与指导性问题,推动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新的突破和发展。

(高台县人社局 王玉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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