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某明迴應性侵養女: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 遭遇“養父”性侵:女孩子被迫經歷的殘酷青春

近日,“山東高管被指性侵養女案”引起網絡熱議並持續發酵。

14歲的少女李星星(化名)被“養父”帶到大城市學習生活,卻遭遇性侵三年。期間,李星星有反抗、有求助、有報警、甚至多次自殺,但最後都不了了之。

鮑某明回應性侵養女: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當整件事情曝光之後,當事人鮑某明卻予以否認,他堅稱少女說法純屬捏造,聲明“會證明我的清白,也會追究她的誣告、陷害、誹謗的責任”。

事態最終會如何發展,我們不知道。但是在整個事情中,少女表現的出來的懵懂、單純、無知無助,和當事人表現出來的精明、強勢、神通廣大形成了強烈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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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女孩子的14歲到17歲,從豆蔻走到花季,多麼美好的年紀!

這時候,她的人生觀世界觀都還沒形成,她的人生畫卷剛剛展開。

可是,她的生活卻被禁錮在只有一個男人和一間房子的世界裡。沒有社交、沒有朋友、甚至都沒有書可以念。她能分辨對錯,但是在掙扎的過程中,卻一次次被外界的殘酷事實迫使自我懷疑:難道是我錯了嗎?

在李星星和鮑某明相處的三年多的日夜裡,

  • 他在行為上控制她,讓她不能發朋友圈,就算是和母親打電話也只能當著他的面;
  • 他在思想上禁錮她,強迫她去看未成年人題材影片,強行灌輸自己的變態想法和理念。

顯然,這位鮑某明,深諳“精神控制”之道。他希望通過瓦解李星星對自己和社會的認識,給她灌輸新的價值觀和世界觀,他強佔了她的生活,成為她的世界裡唯一的“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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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作為一個在陌生城市的14歲小女孩,沒有社交、沒有朋友、沒有生存能力,她除了依賴他,又能做什麼呢?這樣的生活,和被奴役又有什麼區別?

最可怕的事情是,你在一個陌生的世界裡,你只能信任你身邊最近的人,而這個人,卻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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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毀了少女的豆蔻少女的人生嘉年華?

2017年,一部反映幼女被性侵的電影《嘉年華》上映。電影十分克制、對最開始的性侵和最後的判刑都著墨極少,甚至性侵者自始至終未露出正臉。而是把大量的時間放在從女孩子遭遇性侵、到立案、到追尋證據的一系列過程。

這是這個過程,讓我們看到,那個從未正臉露出的強姦犯,他的手有多長,權力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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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發生在中國南方某個沿海城市,一名中年男人帶著兩名女生,住進了一家海邊酒店。到了半夜,中年男人強行闖入兩名小女孩的房間,並性侵了她們。這個男人是其中一名女生的乾爹,也是其父親的上司,是該市商會的會長。

事情發生後,會長兼“乾爹”肯定是拒不承認,不但不承認進過孩子房間,而且照常開會、下館子、與旁人談笑風生。

受害的另一名女生小文選擇報警,又找了律師,但是在取證以及和警察溝通的過程中困難重重。就算是取得新證據警察的問話,更多的都是在質疑女孩,而不是去推動案件的偵破。顯然,警察也是站在商會會長這一邊的。

後來,會長在得知可能有證據證明他去過女孩房間時,他採取的方法私了:送孩子們上私立學校,並且送給孩子一臺蘋果手機。更為諷刺的是,顯然他的“乾親家”已經同意,還為他做起了說客,作為受害者的家屬,他們夫妻竟然一起來勸小文的父親,並未會長開脫:他是喝了酒,才犯了糊塗。

而此時,小文的父親也遭到了威脅,刑警隊長找上門來,要求他閉嘴,不能再發言,哪怕說的是事實。而老闆則告訴他,如果你不能閉嘴,只能把你和孩子都趕走,讓你們連落腳的地方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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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後,好不容易律師找到了證據,以為一切就要水落石出。

負責案件的警察卻在此時做了一個意想不到的操作。他們在未提前告知受害者家屬的情況下,開車把受害少女帶到“人民醫院”,請了三位專家重新給女孩子做了鑑定,得出“下體無損傷,無性行為痕跡”的檢查。並且當場重新召開新聞發佈會。

雖然在最後,通過電視的語音,我們得知會長、警察和醫生都承擔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但是在這個過程中,有權勢、有文化、有社會背景的人,怎樣在這個過程中隻手遮天,卻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會長作用於案件的各個環節,任何一個環節,如果不是律師的堅持,如果不是父親的堅持,可能小文一家就認命了。在懸殊的背景條件下認命,不是大多數人慣常的選擇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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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養女的背後: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懂法律、有文化

電影裡,施暴者是會長,他的關係網遍佈整個城市,除了律師,受害者小文幾乎找不到幫助。就連一起遭遇侵害的同學家庭,都被會長“攻破”。

對他而言,性侵兩個少女根本就不是大不了的事情,一個蘋果手機、最多花費一個私立學校的學位和學費就能擺平;

電影的原型,是海南省某學校的校長及某局的職員,他們因為強姦六名六年級的小學生,分別判刑13年半和1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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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中,施暴者是“養父”鮑某明。他企業高管,海外留學歸來的頂尖人才,懂法律、懂人情,有錢有勢。他不僅掌握了少女的生活,也掌握了少女世界的話語權,他切斷少女和外界的聯繫,告訴她:我才是對的!

鮑某明的外形高大,履歷也非常漂亮:

是教育部認證高層次海外留學人才、國家外國專家局認證外國專家、全國十佳總法律顧問兼有紐約長島商學院講師、西南政法大學研究員、中國行為法學會教授、中國律師資格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師資格。

自1996年起從事律師工作,具有中國律師資格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師資格,曾任美國思科、美國新聞集團、香港南華集團等跨國企業資深法律顧問。曾任中興通信的董事、傑瑞股份的首席法務。

可以看出,他足夠聰明,也足夠專業,正因為如此,他更懂得如何鑽法律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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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既然走了這條路,想必已經做好了充足的準備。

你不得不承認,這是一位十分高明的犯罪者:

  • 他有著良好的教育背景、光鮮的身份、和良好的口才;
  • 他給人的印象是:善於和孩子打交道、可靠、像個爸爸;
  • 他很容易就取得了李星星媽媽的信任,讓她放心把青春期的女兒交付到自己手裡;
  • 在外人面前,他永遠都是開朗、得體、有學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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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連性侵,他都小心翼翼地避開了法律的邊界:

比如,把性侵選擇在女孩子剛滿14歲生日之後;比如,李星星有自己的手機,也就意味著並未他完全切斷女孩與外界的聯繫······

他還有自己的有利身份,不斷地對李星星進行了洗腦:“很正常”“說出去你就不乾淨”“我是對你最好的人”“別人都是壞人”

所以,他有辦法,讓李星星在第一次報案後,案件無疾而終;

他有本事,讓自己的錯,變成李星星的自我懷疑:“他到底犯罪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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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說,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當魔鬼的惡行披上光鮮的外衣,讓我們對他的反抗和定罪變得難上加難。

如何應對有權勢有文化的流氓,保護所有少女的嘉年華?

所以,這也是此事引發網絡震盪的原因,一方面來自於外表這麼光鮮,竟然行事如此齷齪,另一方面來自於他除了披著光鮮外衣的、有權勢有文化、還深諳社會規則、懂得法律的漏洞和邊界。

弱勢群體憑什麼去和他們抗衡,如果不是現在的網絡時代,媒體和網友的廣泛關注,是否這件事情也會最終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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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某明還在為自己狡辯:

1、否認和李星星的“養父女”關係;

他說:“自己不會觸犯法律底線,而且事情不是像她(星星)說的那樣,事情說起來話長,但我和她從來沒有以「養父女」的關係相處。”

他和李星星相差29歲,否認收養的關係,且選在年滿14歲之後,可以讓法律的問題,變成純道德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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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認為自己對李星星非常好,而李選擇報警,只是因為自己未能滿足她的要求。

他的原話是:“非常過分的要求,我沒有滿足她。我一直對她就是息事寧人的態度。我對她真是要星星不給月亮,百般疼愛。沒想到她現在忘恩負義,恩將仇報,背信棄義。沒見過那麼壞的人,見過我的人都對我的人品有目共睹。包括我的同事、我的朋友同學,都知道我的人品是非常好的。(她)利用網上的熱點製造影響,就是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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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一個14歲的女孩子,經歷了3年黑暗非人的生活,而且很可能此後的人生,都要揹負沉重的心理負擔和枷鎖,面對這一切,鮑某沒有任何的愧疚和悔改,反而指責是一個十幾歲女孩的錯。

看到他一副“我有理”的模樣,讓我們不禁感嘆:已經進化了流氓有多麼可怕!

是的,流氓的形象是固化的,如果流氓表現出流氓該有的猥瑣模樣,人們至少可以提前躲避。

但是當流氓表現出有文化、有學識、振振有詞的模樣,又佔據了主要的話語權,有多少人敢去與之抗衡?

又有多少我們未曾發現的李星星,在這樣的進化了的流氓的“威嚴”下,選擇了息事寧人,獨自痛苦一生?

鮑某明回應性侵養女: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幸運的是,我們還有網絡上的“醫生奶奶”、還有負責任的南京民警、還有《南風窗》這樣有良心的媒體,還有眾多關注這件事情的媒體和網友們。

鮑某明回應性侵養女: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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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這件事情可以最終水落石出,給大家一個答案。

讓大家看到,即使流氓披著再光鮮的外衣,也掩蓋不了流氓的本質;即使有著再自說自話的理由,錯誤始終是錯誤;即使鑽了再多的法律空子,犯罪始終是犯罪,始終要收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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