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未婚,不若試試一輩子單身

找到一個很好看的日劇:《我不是不結婚,只是不想結婚》,

吐槽真實又搞笑,只可惜莫名其妙的爛尾了。

30歲未婚,不若試試一輩子單身


裡面的女主是個馬上要40的女人,自己開了個美容院,有錢有顏。

喜歡的是初戀,一個穩重老實可靠也很帥,但是溫吞吞優柔寡斷膽小的男人。

她一直強調自己“想結婚的時候,就可以結婚”,但是當她再一次遇到高中時暗戀過的同學櫻井,舊情復燃,她大膽向對方告白,卻被婉拒。


然後女主遇到了個餐廳老闆,老闆給她當戀愛教練。老闆各種教女主下圈套,戀愛必殺技啊,正是印了那句話“偏偏套路得人心啊,往往深情留不住”。

到最後的時候,初戀跟女主告白了,談戀愛,還要結婚。

但是,女主不幹了。因為,女主大人說了,我喜歡教練你。因為跟你在一起,我才能做真實的自己。


其實我一直覺得這部劇劇名有誤導觀眾的嫌疑,全劇並不是講

“我不想結婚”、“我是不婚主義”,反而我看見的是女主一直想著如何結婚,這甚至成為了她的一種執念。

仔細想想40歲的成功女人,她本該活得很好,但她從來都是把自己的幸福寄託在男人身上。


或許,我們也得說這是來自整個社會對女人的惡意。

比如看到紋身的女孩就覺得是不良少女。

看到一個人用國產品牌就覺得人家沒見過世面。

看到年齡大沒結婚的女孩子,就覺得人家一定有問題。

這些都是偏見。

30歲未婚,不若試試一輩子單身


試想,如果她是真的不想結婚。

40歲的時候,依然美麗動人,出去也能秒殺一切鮮肉乃至大叔,和一個青春有朝氣的男孩子談談戀愛,等他厭了或者你也倦了,大家和平分手。

即使單身到70歲,偶爾約朋友出來喝喝茶、打打牌,是不是也是美好人生的一種呢?

30歲未婚,不若試試一輩子單身


我一直覺得結婚是給自己結的,並不是給別人看的,如果結婚要否定自己至今為止的所有生活方式,那我真的不想結婚。

如果我30歲還沒結婚,那我可能就一輩子單身了,餘下的五、六十年有錢有閒,有詩有夢,有遠方。

30歲未婚,不若試試一輩子單身


我想30歲的時候,

買一個三四十平米的小閣樓。

一張放有好多玩偶的床,小小的但是完全屬於我,不一定很軟很軟,但是它很暖;

一間放滿服飾包袋的衣帽間,春夏秋冬四季掛得滿滿的,不用每個季節都收拾;

一個可以躺在上面曬太陽的飄窗,清晨第一縷陽光通過飄窗射進房間的床沿;

陽光正舒服的打在臉上,廚房裡的烤箱傳來了一聲“滴答”,食物的顏色漸漸變深,椰蓉也染上一層金黃的色澤。濃郁的香甜漫到小閣樓,像高甜的糖塊投入清水,化作一片溫存。

滿足我一切幻想的房子,抵得上冬天最讓我期待的烤紅薯、糖炒栗子、毛線帽,還有豆腐砂鍋咕嚕嚕冒著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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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給自己買的房子,是完完全全屬於自己的個人空間。

遭遇過遇人不淑的經歷,就在門上掛著“男人與狗禁止入內”的牌子。

週末邀上小姐妹來家裡一起喝酒吐槽,“往後餘生,該吃吃該喝喝愛誰誰,老子不稀罕。”

一個人有了房子,經濟獨立之後,就會明白39歲陳喬恩說的:“我為什麼要被別人捧在手心,我自己有手,我捧紅了自己。”

也感同身受47歲俞飛鴻那段漂亮的回答:“單身或者婚姻,哪個更舒服,我就選擇處在哪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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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40歲就算沒有固定伴侶,

我已經是這個時代的人生贏家了。

海倫.格利.布朗在[性與單身女孩]說:

單身女性,絕對不是需要同情和保護的生物,她們的迷人之處在於依靠自己的智慧自給自足。

為了在這個競爭激烈的世界上生存,她們不斷磨礪自己的心理和個性,直至閃耀發光。

正所謂,當你一個人熬過了所有的苦,就不再想去尋找依靠,不再奢求有人陪伴,因為任何人都是負累。

我也一直堅信一句話:40歲單身,並且能把自己生活過得井然有序的人,都不是普通人。

30歲未婚,不若試試一輩子單身


我們在二十多歲的時候,一想到三四十歲還單身就不寒而慄,甚至會暗搓搓地揣測這些人的生活或者精神狀態。

但現在環顧四周,卻發現身邊這樣的女性,往往工作努力、生活有趣的同時,堅持自我。她們的生活才是人生遊戲的高級玩法。

高級玩法,和普通玩法的區別在哪裡?

你需要更大的核心競爭力,更好的裝備,更好的見識,更好的靈魂,才能過上高級玩法的人生。

所以愛結不結,愛生不生,自己的事自己負責,做一個走正途、有修養的公民就行,其他的事誰也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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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50歲看到喜歡的偶像,

還是會像20歲一樣怦然心動。

不結婚還有一個原因,對現實中的男生太失望,心裡的愛豆才是理想型老公。

從初中時就很喜歡一個溫柔的主唱,他的名字叫做阿信。

這麼些年過去了,我談了兩場戀愛又恢復單身,而阿信這個傢伙似乎依舊沒有要談戀愛的準備。

我每一年都會買最前排的生日會現場門票,聽著阿信的歌默默流眼淚,對著阿信大喊“加油”,但這句“加油”也是對自己說的。

如果身邊的人說我折騰,哪有人年過半百還在追星的。我也不會去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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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對於很多人來說,青春和夢想的份量,一定會隨著時間消逝。有些情緒過去了就是過去了,再去回憶也是不痛不癢。

但對於我來說,不是這樣的。我無法割捨那些陪伴我度過漫長歲月的人和事。

我有自己心中堅持的東西。

就像我不會將就於孝順、勤奮,會做飯愛煲湯的老實人,那種大多人口中的結婚標準。

因為他不喜歡我鍾愛的Live house,不喜歡旅行,不抗拒陪我嘗試新奇的小吃店,但也沒有一丁點兒激情。

50歲的我要嫁就嫁給像阿信一樣,擁有50歲的睿智、40歲的穩重、30歲的浪漫、20歲的熱血和10歲的天真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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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60歲將我的房子出租,

真正成為一名有錢有閒的包租婆。

很多女孩子三十歲買房,就是為了二三十年後過上包租婆的生活,我也不例外。

產權所有處標明“單獨佔有”的房子,僅寫著我一個人的名字的房子,告訴我,想出租就出租,完全不用經過誰的同意。

我這個包租婆和那種一三五打牌,二四六搓麻將的不一樣,我是個恣意、瀟灑、會享受生活的包租婆。

天冷了,穿個厚厚的棉睡衣溜達去朋友家,不用提前打招呼,一起包餃子、飯後練大字,又或者各玩各的打發時間。

我也拒絕去燙羊毛卷,最怕像風雲雄霸天下里的步驚雲那樣了。

30歲未婚,不若試試一輩子單身


我這個包租婆和普通的包租婆一樣的是,我們手裡都擁有一個房產證,每天最快樂的時光就是收房租。

但我的房子一定要租給喜歡旅行的人,或者侃侃道出一大堆故事的人。

那樣的人絕對不會帶著有色眼鏡,對一個60歲不結婚的人另眼相看。

每個女孩子大概都有一個老了當包租婆的夢想,而事實說明,單身的女生更容易成為包租婆。

當然,如果你說嫁給坐擁幾套房的“房二代”也可以,那就另當別論了。

30歲未婚,不若試試一輩子單身


我想70歲賣掉我的房子,

一個人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

我曾經說過我的夢想是有那麼一天:賣掉我的房子,浪跡天涯。

如今,這個夢想徹底實現了。

可能三十歲前就到處雲遊四海,去得地方太多,見得世面也多,所以從始至終沒有因為一個人相貌而妥協,更不會因為一個人的財富失去自我。

而70歲的我更願意不問世事,隱居南山之下,做只閒雲野鶴。

每天都要去我住的屋子外的庭院巡視一趟,像一場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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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見一個爬在打滿露水的茶葉上的甲蟲,凝視著搖擺的茶葉,和小甲蟲打招呼:“你一直都在這裡嗎?”

觀察著這些在別人看來微不足道的事物時,眼神裡滿是純真與熱忱。

這個庭院就是屬於我一個人的廣場,也是我70歲所倚仗的全部。

30歲未婚,不若試試一輩子單身


60歲不婚無子的楊麗萍說:“有些人的生命是為了傳宗接代,有些是享受,有些是體驗。而我是生命的旁觀者,我來世上,就是看一棵樹怎麼生長,河水怎麼流,白雲怎麼飄,甘露怎麼凝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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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啊,我們不是非得同普羅大眾一樣結婚生子,只為延續香火。

因為真的等我們老的快要死的時候,就會發現:我們自己才是我們一生中最後一個死去的人。

所有其他的人都只是生命中的過客罷了,結不結婚根本沒什麼大不了。

因為人最終都會跟自己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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