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和女友同時掉進水裡先救誰?”,官方有答案了......

對於這個問題,男性朋友或多或少都有被追問過吧,你當時的答案是什麼?或者說你自始至終有沒有自己的答案呢?

向來比較反感這種靈魂拷問式的、假設性的問答。先不去評論這種假設性問題本身是否成立,如果連標準或可供參考的答案都沒有,回答這種問題永遠都將是爭議性的。

“母親和女友同時掉進水裡先救誰?”,官方有答案了......

安徽省有一小夥郭某曾“幸運”地將這個“假設”性問題變成了現實中活生生的案例。他是如何處理的呢?

郭某是在一次事故中與母親和女友一同落水,落水後先救起了身邊的女友,再救起了母親,這一新聞傳開後,迅速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有網友支持郭某,理由是情急之下,離誰比較近,方便先救誰就應該救誰,兩個人都是生命,生命沒有先後之分。也有網友譴責郭某,原因是認為母親年紀較大,落入水中面臨的危險較大,作為兒子應該先救母親。兩種聲音並存,先救誰都會有爭議。好在,郭某事件中,母親與女友最後都得救了,否則郭某不知道要揹負何種罵名。

現實版的“救母親還是女友”不出意外的沒有獲得公眾認可的答案。

直到2015年,司法部通過一道司考題變相給出了這個“千古難題”的官方答案——應該先救母親。

原考題如下:

“母親和女友同時掉進水裡先救誰?”,官方有答案了......

2015年司法考試(現已更名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原題

這一題官方給出的標準答案是:ACD。

在解釋官方給出的答案之前,先給大家解釋一下何為“不作為犯罪”。不作為犯罪,是指行為人違反法律直接規定負有法定義務拒絕履行情節嚴重或情節惡劣的行為。構成不作為犯罪,需同時符合四個要求:一、違反法律直接規定,是指《刑法》有直接規定的罪名,而不是主觀臆測的罪名。二、負有法定義務,是指法律規定行為人具有某種義務而不為的行為。例如:母親拒絕給嬰兒餵奶,造成嬰兒死亡的,屬於不作為犯罪。三、拒絕履行的行為,是指有條件、有能力去做而不做的行為。四、造成嚴重後果,產生惡劣影響的行為。

相比於我們今天討論的主題“母親和女友同時掉進水裡先救誰”,司法部給出的命題是“母親和女友同時身處火海先救誰”。之所以說是變相給出了答案,主要是因為兩種問題的大前提有一定的相似性,即母親與女友同時同地處於危及生命的境況之中。司法部給出的答案中認為答案C選項是對的,即母親與女友同時處於危險之中,應該先救母親,否則將會構成不作為犯罪。理由是子女對父母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而對女友只是道義上的義務,並沒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所以如果先救女友而致母親死亡的,將會構成不作為犯罪。

“母親和女友同時掉進水裡先救誰?”,官方有答案了......

這是15年司法部的司法考試真題,可以算得上是“官方”給出的一個答案。這個答案在當時仍然引起不小的轟動。究其原因,我認為還是人們的道德認知與法律規定之間的衝突所致。儘管是司法部給的答案,相信依然不能得到絕大多數的認同。每個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本就沒有優劣之分,真的到了危及生命安全的關鍵時刻,哪還有時間給你思考先救誰、在救誰。如果條件允許,一個都不落下,全部都要救,如果條件不允許,那就要看你自己的能力,在你能力範圍內能救誰......就先救誰吧。比如我們舉例的安徽小夥郭某,當時的境況下女友落在他附近,母親在離他較遠的地方,如果此時先游到遠處的母親再折回來救女友,誰也預料不到又會是怎樣可怕的後果,畢竟事實難料。您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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