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文录第6篇译文:《答王虎谷》,论“弘毅”的两层境界

原文标题:《王阳明全集》第四卷《文录一》第6篇,《答王虎谷》

写作时间:明正德六年(1511)

写作背景:王云凤,字应韶,号“虎谷”,成化二十年(1484年)进士,后任尚书。因与王阳明的书信往来中谈到“弘毅”的问题,王阳明认为其对于“弘毅”的理解尚有不足之处,所以回信告知。

阅读提示:笔者撰写译文时尽量避免翻译所产生的刻板生硬感,力求语言通畅自然,传达清楚阳明真意,而不过分拘泥于原文字句。对于古文阅读能力较弱的人,建议先通读译文,然后再搜索原文阅读,效果最佳。


王阳明文录第6篇译文:《答王虎谷》,论“弘毅”的两层境界

译文:承蒙阁下在来信中分享学习体会,谈到:“经过上次讨论之后,对‘性’这个字有了更加深切地理解”。孟子云:“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阁下能够对“性”字的理解更进一步,真是我们儒学之幸!这实在令我替你高兴,此时我心中的欣喜宽慰之情,该如何用言语来表达呢!


王阳明文录第6篇译文:《答王虎谷》,论“弘毅”的两层境界

你信中关于“弘毅”的看法很对,但其中谈到“既不可以放弃,又不可以减轻;既不可以停歇,又不可以不坚持弘毅”,就好像就有点“不得已”的意思了。对于“弘毅”而言,“不得不”和“不能迫使自己不”这两种境界之间,其实还隔了一层。


王阳明文录第6篇译文:《答王虎谷》,论“弘毅”的两层境界

程子云:“如果真正知理,就会以‘依理而行’为乐,以不‘依理而行’为不乐。”不能迫使自己不“依理而行”的人,就是以“依理而行”为乐的人。如果没有真正“知性”,是很难达到这层境界的。

知性则知“良知”。良知,是人心的本体。人心的本体其实本来就是弘毅的,之所以很多人不能弘毅,是因为这些人的心之本体被“私欲”所遮蔽和牵累。如果心中的天理良知如烛光一般明亮,则私欲自然不能遮蔽和牵累人心;私欲不能遮蔽和牵累人心,则人自然无不弘毅。弘毅并非刻意努力地扩充和加强,因为这本来就是人的本分,不用再刻意强加丝毫精力。


王阳明文录第6篇译文:《答王虎谷》,论“弘毅”的两层境界

曾子(曾参)的“弘毅”之说,是针对那些需要努力做学问的人而言的,所以他才说:“不可以不弘毅”。这是曾子穷理致知的根本,是真正“致良知”之后才说的这句话。而后世学者只知“不可不弘毅”,却不知应在“穷理致知”上扎实下功夫。一味地刻意努力,这种做法也不过是出于一时的私欲,其实与正道相去甚远,所以我觉得实在需要辨明关于“弘毅”的这两层境界之间的公与私、义与利的关系。因阁下来信教诲,所以我顺便阐述了一下自己的观点,请一并指正。


王阳明文录第6篇译文:《答王虎谷》,论“弘毅”的两层境界

点评:对于做任何事情而言,“以此为乐、不做不舒服”是第一流心态;“坚持努力,不怕吃苦”的心态虽然也不错,但还是有点“不得已”的意思在其中,所以只是第二流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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