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遇到惡意併購應該怎麼辦?

惡意併購,也通常被視為敵意併購,以為併購方不遵循目標公司是否願意被收購而強行併購的行為,通常這種併購帶有強制性目的,並且不會與目標公司協商溝通,直接就向目標公司發起收購要約。

惡意併購如何操作?

惡意併購大多數發生在一些目標公司出現經營不善或股市動盪下跌的情況,收購方直接在市場上大量收購其公司股票,惡意併購分為三種手段:標購、股票收購、投票委託書收購。

企業遇到惡意併購應該怎麼辦?

遇到惡意併購時應該怎麼辦

標購:併購方不發出收購要約,而是直接出高於該公司股票市價的價格,對其股東進行招標收購,通常在股市動盪下跌情況下,股東面臨著溢價收購往往會比較心動,成功率也較高。

股票收購:指併購方先行購買目標公司5%內額度的股票(法規規定),然後再考慮是否進行增持其股份對對方公司發起要約收購,通常這種操作行為會引起被併購方公司的防禦性行為(反併購行為)。

投票委託書收購:系收購目標公司中小股東的投票委託書,以獲得公司的控制權以完成收購的目的。

惡意併購在初始階段通常是比較隱蔽的,在準備得當後才開始向目標公司發難。一般來說,採用這些手段針對的是公司股權相對分散或公司股價被明顯低估的目標公司。

企業遇到惡意併購應該怎麼辦?

遇到惡意併購應該如何處理

如何防範惡意併購?

面對惡意併購這種惡勢力的行為,我們要採取掃黑除惡,反對惡勢力的堅硬態度,我們可以通過經濟、法律和其他手段來抑制惡勢力的發展。

經濟手段:看過高通併購恩智浦的案子都知道,在高通併購審核期間,博通曾發起對高通的惡意併購,高通但是為了抵制博通的收購,毅然的對恩智浦提高了60億美元的收購價格,這樣大大的提高了博通的收購成本,結果果然博通放棄了對高通的收購。所以通過此例我們可以知道通過提高自己公司的收購價格能有效抵禦惡意收購行為。

法律手段:從公司章程入手,打造保護公司的堡壘。公司章程的反併購條款可以有效防範潛在惡意收購者。當有敵意收購行為發生,這種條款將會提高對方的收購成本,迫使收購方放棄併購行為。反併購條款有:絕對多數條款、分級分期董事會制度、限制董事資格條款、限制股東提案權條款

企業遇到惡意併購應該怎麼辦?

絕對多數條款指公司進行併購、資產轉移以及法人進行變更等大事時須通過大部分股東的同意才可進行,且此類條款具有法律效應,不得隨意更改,若要更改需得多數股東的同意方可。

分級分期董事會制度,指公司章程中每年的董事更換不得超過一半的人數,這樣是為了防止收購者即使取得足量的股權,也無法獲得對董事會的控制權,同樣這種條例的廢除須通過出席會議的股東(至少1/3)的絕大多數投票權(3/4)同意方可解除。

限制董事資格條款:在公司章程中規定提高對公司董事的任職條件,非具備某些特定條件不得擔任,這種條款能有有效的增加收購人對董事人選輸送的難度。

限制股東提案權條款:指股東為了維持公司管理層和經營業務的穩定,在獲取股份後一段時間後方可召集股東以及主持股東會的權利,這種條款是為了防範收購人在取得目標公司股份後立即改選董事會,但這種條款一般作用性不大,獲得爭議性較大。

以上,便是面對惡意收購時我們可以採取的反收購行為措施,你學會了嗎?想要了解更多關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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