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堵路+辱罵民警!現在他們被判刑了!

蕪湖:堵路+辱罵民警!現在他們被判刑了!


近日,鳩江區法院採用“線上+線下”的方式,對鳩江區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江某甲、笪某某、江某乙犯妨害公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八個月和拘役四個月。


今年1月29日,蕪湖市鳩江區湯溝鎮某行政村村民因自發堵路發生糾紛,湯溝派出所民警接警後趕赴現場。調解過程中,被告人江某甲因不滿民警處理,強行扯下民警口罩、推搡民警,並揚言“警察打人了”,煽動周圍村民辱罵民警。之後,民警在撤離途中,被聞訊趕來的被告人笪某某、江某乙等人圍堵,其中被告人笪某某衝上去用拳頭打民警面部,被告人江某乙推搡民警,並試圖用手中的玻璃茶杯砸民警,被其他村民攔下。


案發後,三被告人經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後主動到案,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根據審理查明的事實和證據,鳩江區法院認為,湯溝派出所民警接受出警指令趕至案發現場處理糾紛,行使公務程序合法,權限正當,主體適格,且在出警過程中並無任何執行公務不規範的行為。被告人江某甲、笪某某、江某乙為發洩不滿情緒,以暴力、威脅方式阻礙公安民警依法執行公務,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造成大量群眾聚集圍觀,挑釁民警執法權威,情節惡劣,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三被告人在庭審中均表示悔罪認罰,分別酌情予以從輕處罰。該案經承辦法官充分釋明法理後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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