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印發

《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印發

中新網山西新聞4月8日電(吳瓊) 記者4月8日從山西省應急管理廳獲悉,日前,山西省應急管理廳、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聯合印發《山西省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到2021年底,在化工危險化學品、煤礦、非煤礦山、金屬冶煉、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企業(以下簡稱高危企業)實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推動全省高危行業從業人員安全技能水平大幅度提升。

《方案》從高危企業的在崗員工、班組長、特種作業人員、構建多元安全技能培訓載體、安全技能培訓制度機制更加完善等方面明確了具體目標任務。

針對擬招錄崗位意向人員、新型學徒、在崗人員、班組長、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方式,要求安全培訓教學工作必須由納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培訓目錄清單的安全培訓機構來具體承擔,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由省應急管理廳負責統一推送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並向社會公佈。

《方案》還從強化企業自主培訓能力、發揮院校職業教育優勢、促進市場化培訓機構健康發育、建立網絡安全培訓平臺和機制、強化專兼職師資隊伍建設、規範培訓考核標準體系等6個方面,對培訓工作指明方向,提出要求。

對擬招錄崗位意向人員培訓、在崗人員培訓、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以及經培訓取得技能等級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等情況,給予財政培訓補貼的標準進行了明確。參加財政補貼性培訓,原則上每人每年可享受補貼性培訓不超過3次,但同一職業同一等級不可重複享受。

此外,各級應急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通過會商細化各項安全培訓補貼申領辦法,確定培訓考核信息推送單位,充分依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職業技能培訓實名制管理平臺,每月定期集中推送補貼性培訓人員信息,及時審核撥付補貼資金,確保高危企業職工真正受益於技能提升,受惠於培訓補貼。

《方案》要求,各級要成立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小組,建立部門聯動機制,研究制定具體落實舉措,確保政策落地見效。各級應急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迅速摸清掌握本轄區內高危企業佈局、計劃招聘人員數量等基礎數據,制定本地區高危企業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推動方案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在年初簽訂目標任務承諾書,組織制定覆蓋全員的安全技能提升培訓計劃,建立健全目標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如期完成安全技能提升任務;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把企業安全技能提升培訓納入年度執法計劃和日常檢查範疇,對不培訓、假培訓、製假證等弄虛作假的單位要從嚴從重從快查處,進一步規範培訓市場秩序,提高培訓質量。

《方案》還對11個市下達了2020年安全技能財政補貼培訓及特種作業初訓取證的任務,其中擬招錄崗位人員意向培訓補貼合計2萬人,在崗人員培訓補貼合計3萬人,特種作業初訓取證總計49800人。並要求中煤平朔集團有限公司、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11家駐晉央企、省屬大型企業,按照省人社廳下達的2020年職業技能提升培訓任務,分解出安全技能提升培訓的任務指標數,細化任務下達至所屬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屬地監管原則主動向當地應急管理部門報備,自覺接受其監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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