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取消,你被解雇了。对不起,未经协商就解雇,请给我两倍补偿

2年前,小胡应聘到A公司,担任项目经理,拟负责公司一个即将上马的项目。入职一年多,该项目却因为种种原因,迟迟不能开工,小胡的工作也就一直处于停顿的状态。

这天,小胡象往常一样来到办公室。刚进门,还没来得及打开电脑,就收到人资部经理的电话,让他马上到人资部去一趟。小胡一头雾水地来到人资部,经理对他说,由于客观原因项目被取消了。因此,他的项目经理岗位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公司决定解聘他,并按工作年限支付给他经济补偿金。说着,递给小胡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项目取消,你被解雇了。对不起,未经协商就解雇,请给我两倍补偿

小胡懵了,连忙表示自己有专业背景,希望公司安排他到另一个相似岗位工作。但人资经理说公司的岗位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并没有其他合适的岗位了。他现在就可以收拾东西离开了,公司会把经济补偿金打到他的银行卡上。

小胡回家后,越想越气。试着咨询了律师朋友,朋友建议他以公司未经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为由,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项目取消,你被解雇了。对不起,未经协商就解雇,请给我两倍补偿

庭审见面时,人资经理非常恼火,对小胡说:"公司又不是没和你协商,那天不是和你谈经济补偿了嘛?"并对仲裁庭坚称公司是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解除合同,并非无故解除;而且会按小胡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并没有违法的地方。

仲裁庭审理后认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项目取消,你被解雇了。对不起,未经协商就解雇,请给我两倍补偿

公司的项目取消,的确符合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但公司却没有履行与劳动者协商的程序,在小胡提出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后还予以拒绝,并直接解除了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应支付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金额的赔偿金。

最终,公司败诉了,小胡得到了应有的补偿:双倍经济补偿金。


项目取消,你被解雇了。对不起,未经协商就解雇,请给我两倍补偿

写在后面:

学点法律知识很重要。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失去工作是一件很让人郁闷的事情,但有时却在所难免。此时,学法懂法的人便能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本文中的小胡,公司不按规定履行协商程序,小胡便得到了双倍的补偿。也算是在失业的同时,得到的一点安慰。

对失业,解除劳动合同,大家有何看法?欢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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